衛生局表示,檢方已掌握手術錄影、通聯紀錄等證據,認定涉案醫師涉嫌違反《醫師法》及詐領健保,兩名醫師疑長期容許甚至指示3名醫材公司業務人員,在手術中執行止血、植入椎間融合器、鎖固螺釘等應由醫師親自執行的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及病患安全。
根據檢方調查,涉案醫材商每「代刀」一場可獲利3萬元,另依自費醫材銷售額提撥2至3成作為「公關費」回饋醫師,形成「醫師掛名、廠商操刀、利益共享」的不法分利結構,全案涉詐金額逾202萬元,檢察官依違反《醫師法》及詐欺等罪嫌對5人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對此台中榮總發出簡短聲明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結果,靜待判決,毋枉毋縱、依法辦理,絕不寬貸,已加強手術室管理辦法,建立即時通報系統及紀律要求,並落實各項管制作為,以維護病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