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名女子分別指控,曾在按摩店工作期間遭NONO於店內消費時突現生殖器並強行壓制,進一步發生性侵行為;另一名女子則稱透過社群平台認識NONO,外出時在車內遭對方強行親吻、觸摸胸部等猥褻行為。
兩案最初由檢方偵辦後均作出不起訴處分,後經被害人聲請再議,高等檢察署認為仍有調查必要,撤銷原處分發回重查。士林地檢署重啟偵辦後,改依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等罪提起公訴。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事證尚不足以形成有罪確信,因此做出無罪判決。
本案背景上,NONO先前亦曾因其他多名女子指控遭起訴,其中士林地檢署曾依7次犯行提起公訴,一審與二審結果認定僅成立1件強制性交未遂,判處2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近期亦維持原判。
對於此次再度出現無罪判決結果,律師林智群在社群發文指出,本案應分開觀察。他表示:「前面有7個女子告他,6個判無罪,1個判成立性侵未遂」,並提到其中已確定有罪的案件已進入二審維持原判的情況。
他也分析此次新增兩案的爭點,指出因事件發生時間距今已久,多數集中在十多年前,關鍵生物證據早已消失,使得舉證難度大幅提高。他認為性侵案件往往高度依賴即時證據保存,「如果錯過黃金時間,就很難告得成」。
另一名律師王至德則表示,性犯罪案件本就經常面臨舉證困難,多數情況下缺乏錄音、錄影等直接證據,往往只能依賴被害人陳述、事後求助紀錄或心理諮商資料。他指出:「以新聞上曝光的資料來看,NONO應該是有犯罪,不過構成幾件犯罪就難說」,並強調無罪推定原則在此類案件中的適用,使得部分案件難以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