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燦輝/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退休教授及前系主任、中大通識教育前主任。現任中央研究院文哲所訪問學人
羅世宏教授就我〈為什麼我不能「謙卑」:回應龍應台的「白骨和平論」〉一文[1],先後發表了兩篇長文反駁,分別是2026年5月19日的「之一」與5月20日的「之二」[2]。對於他兩篇文章中關於德國護照、發言位置、亞里斯多德修辭學等較為技術性的指控,我不打算逐點回應;讀者若願意對讀兩篇原文,自可作出判斷。
這篇文章要處理的,是羅世宏論述真正的關鍵概念,也是他自己使用、但未深思的概念:「秦國」。
羅世宏指控我「避秦者卻要別人抗秦」,這個指控建立在一個對「秦」的特定理解上。但當我們仔細追問「什麼是秦」、「誰在避、誰在抗、誰在迎」,整個論述場域就會清楚起來。本文圍繞避秦、抗秦、迎秦這三個動詞展開。
一、避秦:一九七○年代的德國
讓我從一個個人經驗開始。上世紀1970年代我赴德國弗萊堡大學(Universität Freiburg)攻讀現象學博士。那是台灣戒嚴體制最嚴密的年代,《懲治叛亂條例》與《刑法》第一百條仍在運作;國民黨政府對海外異議學生實施「黑名單」制度,禁止特定人士返台。歐洲、特別是德國,是當時海外台獨運動的重要根據地之一。
在弗萊堡,我認識了幾位台灣留學生。他們不是國民黨派來,而是政治難民意義上的避秦者;他們避的是國民黨威權之秦[3]。他們大多是台獨運動者,有些參與了台灣獨立建國聯盟(WUFI)的歐洲支部[4],從事政治宣傳、組織串連、出版工作。他們留學德國的同時,把生命投入到推翻國民黨威權體制這件事上。
這群朋友裡,有一位特別令我難忘。他研究做得很好,論文題目選定了,資料也讀完了,可就是遲遲不肯動筆。我問他:你為什麼不完成論文?他沉默了很久,然後說:論文寫完,學位拿到了,我就必須離開德國。但是,我沒有家可以回。
這句話我記了四十多年。
無家可歸。這是避秦者最根本的存在處境。他的肉身可以離開秦的領土,但他的家就在秦的領土上。離開了秦,就無家可回。回去等著他的,是黑名單、警總、《懲治叛亂條例》下的審訊與監禁。
這位朋友後來如何?我不知道,後來也沒有聯絡。台灣黑名單要等到1987年戒嚴解除、1992年《刑法》第一百條修正之後才陸續解除[5]。在這段漫長的等待中,他選擇了拖延畢業,這是他能夠合法留在德國、不被遣返的少數方式之一。學術生涯被政治處境扭曲,這本身就是「秦」的具體後果。
在這群避秦的台灣朋友身上,我看見了流亡知識人最古典的處境:他們離開了現場,但他們從未停止抗秦。讀書是抗秦,研究是抗秦,寫作是抗秦,組織活動是抗秦。歐洲的台灣留學生在西德、瑞士、瑞典各地創辦刊物、舉辦論壇、串連歐洲議會的人權組織、寫信給歐洲報紙、與東德邊境另一邊的異議網絡接觸。他們在做什麼?他們在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把台灣戒嚴體制的真相帶到那個體制的封鎖無法觸及的地方。
這就是抗秦。這個傳統在華人世界已有一段歷史。早在二十世紀中葉,廖文毅、王育德、史明等人就已在香港、東京建立流亡組織,史明在日本流亡了41年[6]。他們的肉身都離開了秦的領土,但他們的書寫、組織、見證從未停止。沒有人會說他們「避了秦卻要別人抗秦」。
二、抗秦:書寫即抗秦
羅世宏的核心指控是:「他是一個已經離開『秦國』的人,卻要求別人抵抗『秦國』。他自己避的是香港之秦,而他要求挺身抗秦的,則是台灣的2300萬人。」他把這個對比稱為「倫理矛盾」,與我對龍應台的指控「在結構上幾乎是完全等同的」。[7]
這段話似乎寫得有力,但內藏一個根本的範疇錯誤。
這個錯誤的關鍵在於:羅世宏把「抗秦」狹隘理解為單一的定義,即肉身留在秦的領土上、承擔軍事或鎮壓的直接風險。在這個定義下,所有離開現場的人都自動成為「避秦者」,他們對局勢的任何發言都帶有「要求別人代為承擔」的倫理瑕疵。
這個定義錯了。
「避秦」與「抗秦」不是互斥的兩件事。一個被迫離開現場的人,如果繼續書寫、出版、見證、揭露,他的朝向仍然是面對秦、揭露秦、抵抗秦的話語權壟斷。書寫即抗秦。這是流亡知識人最古典的位置。
湯瑪斯.曼1938年離開德國經瑞士流亡至美國,先居普林斯頓,1942年遷洛杉磯 Pacific Palisades;自1940年10月起至1945年5月,透過英國廣播公司(BBC)《德國聽眾!》(Deutsche Hörer!)系列廣播,每月對德國本土播送反納粹演說,前後55次[8]。索忍尼辛1974年被驅逐至西德,後遷蘇黎世,1976年定居美國佛蒙特州 Cavendish 達18年;《古拉格群島》於1973至1975年在巴黎出版,向全世界揭露蘇聯勞改營體系[9]。米沃什1951年於巴黎請求政治庇護,在巴黎流亡期間用波蘭文寫成《被禁錮的心靈》,1953年出版,剖析極權如何收編知識人的靈魂[10]。鄭義從天安門事件後流亡海外,於漫長逃亡途中完成《紅色紀念碑》,揭露文革廣西大屠殺與人吃人事件,1993年於台灣首版[11]。廖亦武2011年自中國偷渡至德國,在柏林繼續寫六四回憶錄與中國底層見證[12]。沒有人會說他們「避了極權卻要別人抗極權」。
為什麼?因為書寫本身就是抗秦的一種形式。被驅逐的人不能回到現場,他能做的事,就是用筆把現場的真相帶到那個現場的封鎖無法觸及的地方。這個動作的政治效力,正在於它打破了極權對「敘事權」的壟斷。
我在2020年7月18日離開香港,到2023年從英國輾轉來到台灣,至今每天用繁體中文與英文寫作。我寫《我城存歿》、《山城滄桑》、《香港已死?》等書;寫香港的中文大學如何變成不能說真話的中文大學、尖銳批評中文大學現任校長盧煜明的公開信。每一篇都是公開署名文章,都會被中共與港府的監控機器讀到。
這個動作是什麼?這就是抗秦。
羅世宏把「離開香港」與「不抗秦」劃上等號,是把抗秦的形式單一化為「肉身留在原地」。在這個邏輯下,1970年代我在德國認識的台灣朋友、廖文毅、史明、湯瑪斯.曼、索忍尼辛、米沃什、鄭義、廖亦武,全都成了「避秦者卻要別人抗秦」。這個結論顯然荒謬。
再進一步。羅世宏把「我離開香港」與「龍應台在台灣安全位置發言」放在同一個倫理天秤上,要說明兩者都是「風險外部化」。這個並置本身就有問題。
我離開香港不是論述選擇,是政治被迫。2020年6月30日國安法生效之後,香港的言論空間迅速崩塌。我在那一年7月18日離開,是因為留下繼續寫這些文章,會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勢力罪」起訴。我的離開是流亡,不是退路。流亡與退路的差別,是流亡者沒有回去的選項,退路是隨時可以再回到安全位置的備案。
龍應台不是流亡者。她在台灣有家、讀者、版稅、講演邀請、出版社、《紐約時報》專欄管道。她的位置不是被迫的離開,是主動的存在。被迫流亡與主動論述,這兩種位置不能在同一個倫理天秤上對比。羅世宏的並置抹去了兩者之間最根本的差別。
三、什麼是「秦」?羅世宏的承認
「避秦」這個典故,出自陶淵明〈桃花源記〉。秦在中國思想史裡,指的是併吞六國、焚書坑儒、實施極權統治的秦帝國。「避秦」的意思是逃離極權的統治;「抗秦」則是抵抗它;至於「迎秦」,這個詞是我用來指那種主動向秦遞橄欖枝、把秦預設為可對話對象的論述位置。
這套詞語在2026年的台海語境裡,當然有特定的所指。
「秦」是誰?這個問題的答案,羅世宏自己已經給出。他在指控我「避秦者卻要別人抗秦」的時候,他用「秦」這個詞描述的對象是什麼?是國民黨嗎?顯然不是。我離開香港不是因為國民黨;台灣面對的「抗秦代價」也不是國民黨。
「秦」在羅世宏這段論述裡,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當今的中共獨裁政權。這是他自己使用這個詞時隱含的對象。他沒有明說,但必須這樣使用,指控才能成立。
這個隱含的承認非常重要。
因為一旦承認「秦」就是中共,那就意味著羅世宏自己接受了下列事實:中共政權是一個極權體制;它對台灣構成壓迫性威脅;台灣面對它有「抗」或「不抗」的選擇;流亡者離開的「秦國」與台灣面對的「秦國」是同一個對象。
這個承認從根本上瓦解了他自己對龍應台的辯護。如果「秦」是中共,那麼問題就不再是「我是否避秦」、「台灣人是否該抗秦」這種倫理層次的指責,而變成更尖銳的問題:當對話的另一方是一個真正的「秦」、是一個焚書坑儒的極權體制時,「謙卑」、「和解」、「以時間軟化」這些詞究竟意味著什麼?
這正是我〈為什麼我不能「謙卑」〉一文的核心問題。羅世宏用「秦」這個詞反駁我的時候,他其實已經站在我的論述位置上,只是他自己沒有意識到。
四、迎秦:肉身與論述的朝向
區分清楚「避秦」與「抗秦」的關係,理清「秦」的所指之後,現在可以追問:什麼是「迎秦」?
迎秦者與避秦者的關鍵差別,不在肉身位置,在於論述的朝向。
避秦者背對著秦的方向,繼續寫、說、揭露秦的暴力。他的肉身可以離開秦的領土,但書寫朝向是面向秦的暴力本身,要求把秦的真相讓世界看見。
迎秦者面向著秦的方向,要求自己這一邊的人「謙卑」、「和解」、「以某種方式與大陸對話」。他的肉身可以留在台灣、留在自由社會,但論述朝向是要求自己這一邊調整、放軟、收斂,希望這個調整能讓秦產生善意的回應。
龍應台的位置就是後者。
看她這幾年做了什麼。2025年4月在《紐約時報》發表〈留給台灣的時間不多了〉[13],告訴國際社會台灣應該調整其對抗中共的姿態。2025年9月在《天下雜誌》發表〈除了「兵推」更要「和平推」〉[14],把「和平推」提升為與「兵推」對等的戰略選項,預設兩岸是兩個對等的、都需要降溫的衝突方。2026年4月在東京大學駒場校區發表「當戰爭不結束」演講[15],用「白骨視角」抹平國共內戰的政治責任。她在2025台北國際和平論壇開幕說「沒有國防就沒有生存機會」[16],但她整套論述的重心從來不在防衛,而在「謙卑」、「和解」、「對話機制」、「以時間軟化僵硬的意識形態」。
這些動作的共同朝向是什麼?是要求台灣這一邊調整、放軟、收斂、降溫,希望這個調整能讓中共產生善意回應。這就是迎秦。
迎秦者不必避秦,她甚至可以肉身就在台灣,繼續寫她的鳳梨田與太平洋岸。她的位置在物理上完全沒有「離開」。但她論述的朝向,是面向中共那個方向、要求台灣社會調整自己的方向。
「謙卑」二字不是我塞進龍應台口中的稻草人,是龍應台自己用過的關鍵詞。夏珍2025年9月19日於《風傳媒》發表的〈兵推打不贏,和平推不動:龍應台的浪漫與焦慮〉一文中[17],明白寫道:「她的『謙卑』不是衝著台灣,而是衝著強者:中國大陸。」夏珍是同情龍應台、為她辯護的評論者,她的轉述沒有理由扭曲。
問題在於:龍應台的「謙卑」如果衝著北京,物理上能不能抵達北京?答案是抵達不了。她的書在大陸禁書十七年,她的文章在大陸不能刊登,她的講座在大陸不可能舉行。實際吸收這個「謙卑」訊息、有可能因此調整自己政策方向的讀者群,只能是台灣讀者。
羅世宏指控我「避秦卻要別人抗秦」,這個指控的真正反面,是龍應台「留在台灣卻在向施行暴政的北京政權遞橄欖枝」。她沒有避,但她在迎。她的肉身位置不是「避秦」的證據,她的論述朝向才是「迎秦」的證據。
這就是為什麼羅世宏的「tu quoque」指控不成立。我與龍應台不是同一種位置,我們的差異不在「誰留下誰離開」,而在「朝哪個方向說話」。我朝向香港、揭露和平罪犯的真實面貌;她朝向北京、要求台灣考慮和解。這兩個朝向的政治後果完全不同。
五、迎秦三人行:論述、辯護、行動
到這裡,我必須處理一個羅世宏不願正視的事實。
這場關於龍應台「白骨和平論」的爭論,不能停留在文本層次。它必須被放回2026年台灣政治的真實場域。當這個場域被打開,「迎秦」這個詞的指涉就會清楚到無從迴避。
2026年4月7日至12日,國民黨主席鄭麗文率團訪問大陸,先後到南京、上海、北京。四月十日,她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東大廳與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會面,史稱「鄭習會」,是繼2016年「洪習會」之後,國共兩黨領導人時隔十年再度會晤。鄭麗文在會面中提出「三個方向、五點主張」,強調「兩岸和平架構」。4月12日,中共中央台辦宣布十項「惠台政策」[18]。
這是肉身的迎秦。鄭麗文不是隱喻、修辭、和抽象地朝向北京,她是真實的、肉身地走進了北京人民大會堂,與習近平並排站立。
這個動作的政治含義是什麼?鄭麗文在2025年國民黨主席選舉中公開高呼:「我要讓全台灣每一個人,每一位台灣人,都可以自豪而且自信地大聲說『我是中國人』」[19],當選[20]後立即推動與習近平會面。她在2025年12月31日中常會上呼籲「民進黨政府接受九二共識、公開反對台獨」[21]。她在2026年3月對在台外籍記者說「和平、雙贏、共好,才是可行的道路」[22]。這條時間線清楚顯示她的論述朝向:要求台灣這一邊接受九二共識、放棄台獨選項、走向「兩岸和平架構」。
這就是肉身的迎秦。
現在把三條線並排觀察。
龍應台用「白骨視角」、「和平推」、「謙卑」軟化台灣社會的抵抗意志,提供論述基礎。
羅世宏2025年9月18日在《獨立評論》發表〈從龍應台談和平:兩岸安全不能外包〉[23],以傳播學者身分為龍應台論述背書,把這套論述包裝為「韌實力」、「主動設計和平路徑」。他自己的標題就明白寫著「兩岸安全不能外包」,要求台灣社會不要把和平的責任推給中國,而是主動「設計」和平。
鄭麗文以國民黨主席身分完成肉身的迎秦動作:飛北京、會習近平、提五點主張、接受十項「惠台政策」。
這三條線的客觀政治效應在同一個方向上。
龍應台提供「謙卑」、「和解」、「和平推」的話語資源;羅世宏以傳播學者的學術權威為這套話語做合理化辯護;鄭麗文以政黨主席的政治資源把這套話語轉化為具體的政黨外交動作。三條線構成一個完整的論述、辯護、行動鏈條。
我不是說這三個人有組織串連,說他們在主觀上同謀。我說的是:他們三人的論述與行動,無論主觀意圖如何,客觀後果同向。這個同向的方向是把台灣推進中共「和平統一」的話語框架。
這就是「迎秦三人行」的真實含義。
六、香港的教訓與出賣的客觀含義
「出賣台灣」是一個重的詞。我使用這個詞,必須說清楚它的客觀含義。
出賣台灣,不必是主觀的、有意識的、簽下賣身契式的行動。出賣台灣可以是:在民主社會的話語場域中,系統性地把和平的責任轉移給弱者一方;在公共論述中,反覆要求弱者調整自己的警惕、放軟自己的抵抗意志、相信和平罪犯會「以時間軟化」;在政治行動中,以政黨資源把這套話語轉化為與和平罪犯的具體外交合作;最終把民主社會的政治主動權,一步一步交到和平罪犯設定的話語框架中。
這個過程不需要任何一個參與者主觀上認同自己在「出賣」。每一個參與者都可以真誠地相信自己在「追求和平」、在「守護人性」、在「履行最深刻的政治監察」。但客觀後果是同一個:把台灣推向一個與和平罪犯妥協的位置。
香港的歷史教訓告訴我們,這個過程的終點是什麼。1984年到2020年,香港主流知識人也曾經真誠地相信「一國兩制」、「以時間軟化」、「對話帶來改變」。我自己作為中文大學的教授,曾經是這個信念群體的一員。我們不是中共的同路人,但真誠地相信和平與對話。
結果是什麼?是2020年的國安法。是蘋果日報被取締禁刊、立場新聞被控煽動及兩位總編輯被判刑、四十七人案、黎智英判20年、中文大學變成不能說真話的大學、我自己被迫離港。
這個結果不是因為香港人「不夠謙卑」。香港人謙卑了三十多年。這個結果是因為「謙卑論」本身就是和平罪犯最歡迎的論述武器:它讓被壓迫的一方主動鬆懈、放棄警惕、誤判壓迫一方的本質。
如果龍應台真的相信她的「和解」是衝著強者的,她應該在中共能聽見的場域要求中共謙卑:先解禁《大江大海一九四九》[24]、劉曉波[25]的骨灰可以建一座供人悼念的墳塚、六四清晨在長安街上被殺的學生和民眾[26]可以被公開紀念、先撤銷對許志永的十四年判決[27]、廢除香港國安法。她有沒有做這些事?沒有。她要求調整對抗姿態的、重新思考兩岸路徑的,是台灣這一邊,不是北京那一邊。
羅世宏指控我「要求別人承擔抵抗代價」,預設了一個前提:如果台灣不聽龍應台的「謙卑論」,就會走向戰爭;如果聽了,就有可能避免。這個前提需要論證。香港人在2020年之前,整整三十多年都在實踐「謙卑」與「對話」。從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到1997年回歸,再到2019年抗爭爆發前的22年,香港的主流知識人(包括我自己曾經服務的中文大學在內)絕大多數選擇了「在一國兩制下保持冷靜、推動對話、相信中共會逐步軟化」的路徑。這條路徑的結果不是和平,是2020年的國安法。
如果「謙卑」真的能換取和平,香港今天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香港人付出的「抵抗代價」,不是因為他們不夠謙卑,是因為他們對「謙卑能換取和平」的誤判持續了太久。
我寫文章不是要求台灣人承擔什麼代價,是要把香港的經驗教訓告訴台灣的讀者:「以時間軟化僵硬意識形態」這個設想,在和平罪犯面前是一個誤判。這是知識的傳遞,不是代價的轉嫁。
羅世宏把這種知識傳遞污染為「要求別人抗秦」,是在用空間距離(你不在台灣現場)抵銷時間距離(你經歷過台灣即將面對的事情)。但時間距離正是流亡知識人最珍貴的位置:我們先一步看到了那個結果。
2926年的台灣正站在這個十字路口。龍應台、羅世宏、鄭麗文這三條線提供的論述、辯護、行動,正在邀請台灣走上香港走過的那條路。我作為一個從香港經驗中走出來的流亡哲學人,必須把這個邀請的真實後果說清楚。
這不是「立場先行的道德定罪」,是把時間距離轉化為知識傳遞。
七、最後
羅世宏「之二」的結尾,把我對龍應台的指控形容為「近乎詆毀」、「污名」、「不待辯論就應該立即被公眾識破」。這個結尾的語氣已經接近人身攻擊,不是公共論證。我不會以同樣的語氣回應。
我願意承認,我對龍應台的批評語氣很重。「險惡」、「欺騙」、「為焚毀野火的政權說話」這些詞,都是嚴重的指控。但我使用這些詞時,是基於對她論述客觀後果的判斷,不是對她人格的攻擊。如果這些詞讓龍應台或她的支持者感到受傷,我願意為語氣致歉。但語氣可以致歉,論述的核心判斷我不會收回。
羅世宏作為傳播學教授、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董事長,他的批評我會認真讀和回應。但他不能要求我放棄對龍應台論述客觀後果的判斷。判斷可以被反駁,但反駁必須處理判斷所依據的事實與邏輯。他沒有處理我那篇近兩萬字長文的核心問題:當對話的另一方是和平罪犯時,「對話」、「和解」、「以時間軟化僵硬的意識形態」這些詞究竟意味著什麼?香港經驗告訴我們,這些詞最後意味著國安法、四十七人案、黎智英判二十年、蘋果日報被取締禁刊、中文大學變成不能說真話的大學。
我把這篇回應的核心判斷整理為以下五點作為收束。
第一,「秦」是中共政權,這個對象羅世宏自己已經接受。
第二,避秦、抗秦、迎秦的差別不在肉身位置,而在論述朝向。書寫即抗秦,這是流亡知識人最古典的位置。1970年代我在德國認識的那群台灣朋友、廖文毅、史明、湯瑪斯.曼、索忍尼辛、米沃什、鄭義、廖亦武,他們的肉身都離開了現場,但他們的書寫從未停止抗秦。
第三,龍應台不是避秦者,是迎秦者。她肉身留在台灣,但論述朝向是面向北京,要求台灣這邊調整自己的對抗姿態。
第四,2026年台灣的論述場域中,龍應台、羅世宏、鄭麗文三人構成完整的論述、辯護、行動鏈條。三條線的客觀政治效應同向:把台灣推進中共「和平統一」的話語框架。
第五,「出賣」不必是主觀意圖,可以是客觀後果。香港歷史教訓已經完整呈現了這條路徑的終點。
最後我把球丟回給台灣讀者:把目光從「張燦輝錯了多少」、「羅世宏指出了什麼」這些枝節中抬起來,看向那個更根本的問題。你們真的相信,與一個禁絕《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十七年、把一本人道散文定性為「政治性有害書籍」的政權,可以靠「謙卑」換取和平嗎?
這個問題,不是流亡哲學人的問題,是台灣的問題。
<strong>後記</strong>
上星期,我又到新店景美的「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28],再一次複習台灣人民在那38年戒嚴歲月裡如何犧牲和反抗。第一法庭的長椅、仁愛樓的押房還在,受難者一個一個的名字刻在人權紀念碑上。走過這些場景,我們很容易以為這只是上世紀的歷史,過去了,不會再發生。
遺憾的是,香港正在白色恐怖之中。自由、法治、言論空間,正被強秦一寸一寸摧毀。我親身經歷了那個過程。這不是「上世紀的歷史」,而是當下進行中的現實。
如果台灣人民迎秦成功,放棄過去幾十年爭取民主自由所奮鬥得來的成果,那麼白色恐怖必然重臨這座島嶼。我不希望看到那一天的到來。
2026年5月25日於新北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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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張燦輝,〈為什麼我不能「謙卑」:回應龍應台的「白骨和平論」〉,《追光者》(Pulse HK),二○二六年五月。
[2]羅世宏,〈駁張燦輝的〈為什麼我不能「謙卑」〉一文(I)〉,Substack,二○二六年五月十九日;〈駁張燦輝的〈為什麼我不能「謙卑」〉一文(II)〉,Substack,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3]台灣戒嚴體制下的「黑名單」制度,係指國民黨政府禁止特定異議分子返台的名單。一九七○年代海外台獨運動主要分布於美國、日本與歐洲;歐洲方面以西德、瑞士、瑞典等地之留學生為主。黑名單須至一九八七年解嚴、一九九二年《刑法》第一百條修正後始陸續解除。見〈黑名單(臺灣)〉,《維基百科》;雅豊斯,〈最後的黑名單〉,《法律白話文運動》,二○一九年。
[4]一九七○年代以後,海外台獨四大組織(全美台灣獨立聯盟、日本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加拿大台灣人權委員會、歐洲台灣獨立聯盟)合併成立「台灣獨立建國聯盟」(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 WUFI),總部設於美國,於歐洲、日本、北美各地設有支盟,從事政治宣傳、出版、組織活動。見〈台灣獨立運動〉,《維基百科》。
[5]同前註 3。
[6]廖文毅(1910-1986)於二二八事件後通緝亡命,一九四八年於香港成立「台灣再解放聯盟」,一九五六年於東京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史明(本名施朝暉,1918-2019)於一九六七年於東京成立「獨立台灣會」,撰寫《台灣人四百年史》,流亡日本長達四十一年,至一九九三年方以「倒數第二位黑名單」身分偷渡返台。見〈黑名單(臺灣)〉,《維基百科》。
[7]羅世宏,〈駁張燦輝的〈為什麼我不能「謙卑」〉一文(I)〉,第二節「以發言位置取代論證」段末。
[8]Thomas Mann, Deutsche Hörer! Radiosendungen nach Deutschland aus den Jahren 1940–1945 (Frankfurt: S. Fischer Verlag, 2004).
[9]Aleksandr Solzhenitsyn, Arkhipelag GULAG (Paris: YMCA-Press, 1973-1975, 3 vols.).
[10]Czesław Miłosz, Zniewolony umysł(Paris: Instytut Literacki, 1953). 英譯本 The Captive Mind,Jane Zielonko 譯,紐約 Alfred A. Knopf 同年出版。
[11]鄭義(1947–),原名鄭光召。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遭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緝,一九九二年逃亡香港,一九九三年抵美國加入普林斯頓中國學社。《紅色紀念碑》由台灣華視文化於一九九三年七月出版。
[12]廖亦武(1958–),中國異議作家,二○一一年偷渡離開中國經越南至德國,現居柏林。著有《中國上訪村》、《六四:我的證詞》(For a Song and a Hundred Songs)等作。
[13]Lung Ying-tai, "The Clock Is Ticking for Taiwan," The New York Times, 28 April 2025. 中譯〈留給台灣的時間不多了〉。
[14]龍應台,〈除了「兵推」更要「和平推」 為何我們今天要談和平〉,《天下雜誌》,二○二五年九月。
[15]二○二六年四月十八日於東京大學駒場校區九百號講堂發表「當戰爭不結束」演講。詳見杜宗熹,〈《大江大海 1949》首出簡體版,為何在東京復活?〉,《風傳媒》,二○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16]二○二五台北國際和平論壇於二○二五年九月舉行,龍應台為開幕發言者之一。
[17]夏珍,〈夏珍專欄:「兵推」打不贏,「和平」推不動:龍應台的浪漫與焦慮〉,《風傳媒》,二○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18]見〈習近平總書記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新華社,二○二六年四月十日;〈鄭麗文訪問中國大陸〉,《維基百科》。
[19]見〈鄭麗文當選國民黨主席:從學運明星到「中國人」論述〉,《端傳媒》,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20]鄭麗文於二○二五年十月十八日以六萬五千一百二十二票(得票率百分之五十點一五)當選國民黨主席,擊敗郝龍斌、羅智強等五位候選人。見〈快訊/國民黨主席選舉結果出爐〉,三立新聞網,二○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21]鄭麗文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民黨中常會發言。見〈鄭麗文主席:期待2026社會祥和、朝野和解與兩岸和平〉,國民黨中央,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2]見〈鄭麗文與在台外籍記者對話:兩岸和平是唯一出路〉,《聯合報》,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23]羅世宏,〈從龍應台談和平:兩岸安全不能外包,台灣必須重新審視自己的談判籌碼〉,《獨立評論@天下》,二○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24]龍應台,《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台北:天下雜誌,二○○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於跨境郵件中查驗本書並依《海關法》第六條定性為「涉嫌政治性有害書籍」予以查扣。簡體字版於二○二六年四月由日本讀道社出版,與台灣首版相隔十七年,日文版同期由白水社推出。
[25]劉曉波(1955-2017),二○○八年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被刑事拘留,二○○九年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十一年;二○一○年獲諾貝爾和平獎,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於遼寧瀋陽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因肝癌病逝,遺體火化後骨灰撒入大海,連墳塚都不獲允許。
[26]六四清晨在長安街上的學生:指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對天安門廣場周邊鎮壓行動中死亡的學生與市民。中共政權至今不允許官方統計或公開紀念。
[27]許志永(1973–),新公民運動發起人,二○二三年四月由山東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28]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一三一號,原為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包括軍法學校、警總軍法處等),戒嚴時期為軍事、政治、治安案件之審訊、羈押場所,一九八○年「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即於園區第一法庭舉行。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改隸國家人權博物館,更名為「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台灣戒嚴時期為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九日至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共三十八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