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了30年!老鳥院生遭推倒「延誤就醫」致腦死器捐 八德教養院、照顧員連帶賠償200萬
30年院生遭推倒「延誤就醫」致腦死器捐,法院判八德教養院、照顧員連帶賠償200萬。示意圖

顧了30年!老鳥院生遭推倒「延誤就醫」致腦死器捐 八德教養院、照顧員連帶賠償200萬

在桃園私立八德教養院待了30年的重度障礙章姓女院生,3年前因與高姓照顧員玩鬧拉扯,遭高女揮手推開時跌倒頭部撞地,送醫搶救後因硬腦膜下腔出血引發腦幹衰竭死亡。章生父母不捨女兒枉死,提告求償30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高姓照顧員有疏失,教養院則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判教養院與高女須連帶賠償章女父母精神慰撫金共新臺幣200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章姓院生自小患有情緒與重度智能障礙,30年前由父母將她送到財團法人私立八德教養院全日照顧。前年5月18日中午,高姓照顧員在替11位院生量測體溫時,章女在她身後撒嬌玩鬧,欲搶拿高女手上的紀錄表;高女一時不注意,隨手一揮就將章女往後推,導致肢體平衡欠佳的章女向後仰倒、頭部重擊地板,當場昏迷,雖被緊急送醫,仍於3天後宣告不治。
痛失愛女的章姓夫婦憤而向教養院、照顧員及代理院長等人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照顧員高女辯稱,當時因院內人力缺失,她一人須照顧多達28名院生且同時填寫報表,分身乏術下才揮手推開,絕非故意;教養院則稱,章女送醫後,因桃園醫院醫生看錯電腦斷層片子、延誤治療近4小時,且家屬最後決定放棄開刀,才導致死亡結果。教養院更強調,平時已公告嚴禁不當管教並有員工簽名,實難預料會發生此過失,認為已盡最大注意義務,且家屬求償金額過高等。
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高女明知院生肢體協調欠佳,卻未注意揮推力道,確實有過失責任。法官認為,章女在送醫前腦部即已嚴重受損,且家屬是在醫生評估開刀恐成植物人後才選擇放棄手術,均不影響高女行為與章女死亡間的相當因果關係。此外,教養院事發時並無其他受僱人從旁協助或阻止拉扯,顯見人力控管不當,未盡監督管理之責,因此判決教養院與照顧員須連帶賠償章姓夫婦各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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