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事發至今超過21天,但邱姓肇事者從未出面說明,也未曾主動聯繫或正式致歉。他自述:「我報了案、估了價、寫了存證信函,該做的都做了,加害者卻一通電話都沒有。我要靠自己打官司、花律師費,只因對方是78歲的高齡董事長?」他質疑司法程序讓守法者反而得四處奔波,痛批制度失衡。
律師表示,車禍發生於5月23日,邱姓家屬於次日即與李男會面,當場支付6萬元作為初步慰問與醫療協助之用,並有李男簽收文件為證,雙方當時亦展開後續賠償討論。5月29日李男提出和解金額,雙方律師隨後進行協商內容,直到6月初仍持續磋商,並無中斷或逃避。
聲明指出,李男之後在媒體發言批評邱男「一通電話都沒有」,並指控他「選擇完全神隱」、「全程缺席賠償與道歉」,讓邱家深感錯愕。律師強調,邱男年事已高,肇事責任尚待調查釐清,卻仍由家屬秉持誠意多次接洽協調,對方卻以媒體公開發言重新包裝事實,內容與實際處理經過不符。
律師最後強調,邱男並未逃避肇事責任,亦不迴避賠償協議,更無意濫用年齡或身分推卸責任;對於媒體報導與社會誤解,特此澄清,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