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師硬上酒醉女事後狂道歉 開庭反咬仙人跳喊「她沒子宮」才主動...1原因遭法院打臉
台北一名從事刺青工作的男子,去年4月趁女性友人酒後意識不清、無力反抗時,在對方住處強行侵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刺青師硬上酒醉女事後狂道歉 開庭反咬仙人跳喊「她沒子宮」才主動...1原因遭法院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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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07:00最後更新 2026/06/15 18:01:24

編輯:

李羿璇

台北一名從事刺青工作的男子,去年4月趁女性友人酒後意識不清、無力反抗時,在對方住處強行侵犯。事發後,男子面對被害人質問時不斷道歉,卻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改口否認犯行,甚至反指女方設局「仙人跳」。
判決指出,2025年4月22日凌晨,女子在酒吧下班後返回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租屋處,因飲酒過量而倒臥休息。清晨6時許,男子前往按門鈴,女子開門後因身體不適、站立不穩,由男子攙扶至床上。
未料男子見屋內無其他人,竟趁女子酒醉、體力不支之際伸出狼爪,不顧對方拒絕與推阻,強壓其頭部逼迫口交,隨後再強行脫去褲子進行肛交,最終得逞。
案發後,女子透過社群軟體向男子表達不滿,質疑自己當時身心狀況極差,卻遭對方如此對待,更詢問其行為是否已構成性騷擾。面對指控,男子當下並未否認,反而接連回覆「對不起」、「不會再有下次」等內容,試圖向對方致歉。
然而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男子態度丕變,主張雙方發生關係屬兩情相悅,並聲稱對方沒有子宮,過程中是女子主動拿取潤滑液配合,甚至指控對方與親友聯手設局勒索,企圖以「仙人跳」方式向他索財。
法官檢視雙方Instagram對話紀錄後認為,若男子確實遭到誣陷,理應第一時間澄清或反駁,而非立即認錯並多次道歉,其辯詞顯與一般常情不符。
此外,女子親友曾出面與男子理論,但卷內並無任何索討金錢或恐嚇取財的證據,女子事後也未提起民事求償,因此「仙人跳」說法欠缺客觀依據。
法院指出,男子利用雙方既有信任關係,趁被害人酒醉且無法有效反抗時違反其意願進行性行為,嚴重侵害性自主權。
審理期間,被害人多次因回憶案發經過而情緒潰堤、當庭痛哭;而男子始終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犯後態度難認良好。
綜合相關事證後,法院認定男子犯強制性交罪事證明確,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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