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KTV約唱爆性侵疑雲!女進廁所控他硬上 法官看到這些細節判男子無罪
女子指控,當時她進入KTV包廂廁所,男子不但跟了進去還對她性侵,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為雙方互動正常,DNA鑑定也未驗出可確切比對的男性跡證。示意圖/AI生成

網友KTV約唱爆性侵疑雲!女進廁所控他硬上 法官看到這些細節判男子無罪

mirror-daily-logo

2026/06/19 11:52:00最後更新 2026/06/19 11:52:33

記者:

林建鋒

台中一名男子透過社群軟體認識女子後,2人相約到KTV唱歌,事後遭對方指控在包廂內強吻、摸胸,並拉進廁所強制性交,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子離開廁所後不僅未急著離開現場,反而繼續唱歌,還與男子擁抱、依偎、親吻,甚至出現主動親吻男子手背等互動;加上DNA鑑定未驗出可確切比對的男性跡證,測謊結果也無法單獨作為定罪依據。法官認為全案僅有告訴人單一指述,缺乏足夠補強證據,最終判決男子無罪,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女子向警方供稱,當時她在點歌機前點歌,男子突然從後方環抱並伸手摸胸,她多次表達拒絕,「我不要!」但對方仍持續親吻。之後兩人進入廁所,男子要求發生性行為,她拒絕後仍遭強拉坐上大腿,並被侵犯。然而男子始終否認犯案,強調自己確實有擁抱、親吻對方,但從未撫摸胸部,更沒有發生性交。
法院勘驗KTV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雖然拍到兩人在包廂內有擁抱、親吻等親密互動,也看到兩人先後進入廁所,但廁所內並無監視畫面,無法直接證明發生性行為。
更讓法官注意的是,女子離開廁所後並未立刻遠離男子,反而回到點歌機繼續點歌、唱歌,兩人仍持續依偎、擁抱與親吻。畫面甚至拍到女子主動拿起男子的手親吻。法官認為,這與一般遭受性侵被害人常見的逃避、恐懼或急於離開現場等反應有所不同。
此外,警方採集女子生物跡證送驗,結果未檢出足以比對被告身分的DNA證據,無法證明雙方曾發生性交。雖然男子接受測謊時,針對「是否曾以生殖器插入女子陰道」等問題呈現不實反應,但法院指出,測謊結果可能受到緊張、情緒等多種因素影響,不能單獨作為定罪依據。
法官認為,本案除女子單一指述外,缺乏足夠補強證據支持強制性交指控,監視器、DNA及測謊結果均無法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因此依法判決男子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延伸閱讀

promote-topic 關閉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