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追查,黃定承原名是黃綺烽,當時他已擔任BC時尚診所院長,他在使用黃綺烽名字的時代,常受邀上節目或接受媒體採訪,講述各類醫美手術經驗,塑造專業形象,診所官網還介紹他是「追求完美的處女座醫師」,強調「永遠站在顧客立場思考」,諮詢不以推銷為目的,強打誠信專業形象。
根據診所官網介紹,黃定承是長庚大學醫學系畢業,曾擔任長庚醫院整形外科住院醫師、總醫師與主治醫師,整形外科經驗豐富,與坊間半途轉科的醫美醫師很不同。但隨著牛奶針植物人醫療事故爆發,黃定承過往的紀錄也浮上檯面。
業配分享折抵手術費 和部落客鬧上法院
據了解,知名美妝旅遊部落客Umie,早年就與黃發生肖像權糾紛,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58萬元,轟動醫美圈。
根據判決紀錄,Umie於2013年在診所施作前額內視鏡五爪提眉手術,雙方簽署協議書及肖像授權書,約定她以部落格撰寫「手術分享文」,換取手術費折抵共計18萬4400元。未料5年後,陳女認為授權內容涉及個資、無明確時限且涵蓋全球,過於空泛,2018年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撤照,但診所仍持續刊載她的手術照與網路文,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不當得利208萬。
診所方面則反駁稱,手術非屬必要醫療,陳女可選擇不做,且診所使用照片係為宣傳實例、並未違規擴張用途。雙方激辯後,一審認為授權終止後診所仍使用照片構成侵權,判賠3萬元。
雙方均不服上訴,Umie追加主張自己為「具有代言價值」的知名部落客,肖像商業價值不容忽視。但二審卻認為,雙方合意授權內容屬契約自由,且陳女非經濟弱勢、可自由選擇醫美與否,契約並未失衡,判決診所勝訴。
被查出非醫師執行業務 衛生局:罰10萬列管3個月
名媛Tiffany的家屬也質疑,黃定承身為知名整形醫師,卻兩度改名,和一般醫師努力打知名度、塑造形象作法很不一樣,「難道想要隱匿過去嗎?」事實上醫美論壇等社群上,網友對他的評價也相當兩極,有人力薦他專業、技術好「有驚豔到我」,但也有網友直言「我給他(黃)做過,負評很多,超級不推」。
如今爆發植物人醫療糾紛後,台北市議員耿葳也力挺家屬,直指:「這不是單一醫療事故,而是整個醫美產業的未爆彈!市府不能再裝作沒看到!」她呼籲北市府立刻啟動全市醫美診所稽查行動,針對急救設備(如AED)、麻醉程序、醫師資格、錄影保存等關鍵環節進行總體檢,並建議將黃定承案移送檢調深入追查,釐清是否涉及竄改病歷、隱匿證據、無照麻醉等刑事責任。
台北市衛生局則稱,近期稽查發現BC時尚診所涉及多項違法行為,包括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規定,裁處3萬元;違反《醫師法》第12條規定,裁處2萬元;違反《護理人員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裁處6千元;違反《醫療法》第57條第1項規定,裁處5萬元。衛生局表示,已依密醫查緝計畫及查處密醫案件作業流程,列管時尚診所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