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林女過去因使用註銷的牌照、違規停車,遭裁罰9300元,另多次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共遭裁罰7萬4000餘元;因滯納多筆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健保費、勞保費等,自2023年5月起,共103案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執行銀行存款債權,徵起約6000元,仍欠繳19萬元。
新北分署去年8月,發函囑託地政機關查封林女名下位於新北市新莊區之房產,雖然林女接獲查封通知後,即致電書記官表達願到場辦理分期繳納,不過卻遲未現身;執行人員今年6月前往其住家訪視,也沒有遇上林女,只能留下執行通知書,請她主動前往報告。
隔日,林女前往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明,自己在工地工作,雖收入尚可,但因單親撫養大學就讀中的小孩,還要繳納房貸,因此手頭並不寬裕,過去因為工作忙碌,才會疏於注意,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繳納相關稅費遭罰。
林女也解釋未能繳清欠款的原因,是因為1位情同姐妹的幼時玩伴,先前就醫檢查出罹患疾病,需開刀治療,但卻無力支付龐大醫藥費,而強忍病痛,拒不就醫,她不忍見閨蜜飽受病痛折磨,所以替其代墊近50萬元醫藥費,讓她能安心就醫。
對於自己幫助閨蜜就醫而導致房產遭到查封,林女表示自己並無怨言,友人在開刀後已逐漸康復,待對方未來痊癒、投入工作後,就能慢慢還錢。新北分署見林女重情重義,並酌其經濟狀況,同意其每期繳納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