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26日到內湖勘災並發放慰問金,但被爆出發慰問金結果發到4樓住戶也領到,這名4樓住戶劉小姐說,蔣萬安有問自己是住在樓上嗎?劉小姐回答對,之後蔣萬安就把慰問金發給她了。沒想到後來區公所又派人來把慰問金收回,讓劉小姐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當時議員顏若芳質疑,正常程序應該是迅速造冊後再發錢,蔣萬安卻是「先發錢、再造冊」,根本就是在蹭災情的熱度。當時蔣萬安說,慰問金和補助金的發放,秉持從寬、從優、從速等原則,而區公所表示,對於這次淹水、積水的受災戶,都有造冊及簽名,總共會發放322戶。至於誤領慰問金的劉小姐,已經將款項追回。
蔣萬安6月30日對此事受訪,說民眾說自己是受災戶,才會發放慰問金,但是劉小姐接受媒體訪問卻說,自己有清楚表達是住在樓上,慰問金也已經還給區公所了,沒有想要占這個便宜。
蔣萬安7月1日又被問到此事,他再次強調,當天在視察過程中,民眾說自己是受災戶,所以從寬發放1萬元慰問金,區公所也有造冊,領取慰問金的民眾都會簽名,區公所也會核對,此事會依照規定進行辦理。
內湖區公所則表示,蔣萬安26日當天急著慰問災民,因為整條街都是災區,所以很容易誤判。住在4樓的劉小姐當時在場講述災情,所以蔣萬安才會發放慰問金給她,但都有造冊,領取慰問金的災民都有簽名,當天總共發了18份慰問金,其中17名住戶都住在1樓,這方面沒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