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車禍死亡事故發生在2024年11月24日上午,當時彰化二林地區正舉辦公益馬拉松活動,相關路段已依交通維持計畫進行封閉管制,但楊男仍駕車進入管制路段,依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楊男駕駛過程中多次使用手機通話,行經路口時未充分注意路況,最終在賽道內撞擊9歲陳姓男童跑者,陳童送醫後,仍因顱顏重創及腦損傷不治身亡,家屬悲痛萬分。
駕照早遭吊銷仍上路 違規駕駛情節重大
法院審理認為,楊男先前因酒後駕車遭吊銷駕駛執照,依法已不得再駕車上路,卻仍無照駕駛自小客車行駛道路,違規情節明確。審理期間,楊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法院因此改以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審理,但仍認其漠視交通法規與公共安全,具有重大過失責任。
判決指出,雖活動主辦單位原有交通維持計畫,但事故路口實際上未設置明確禁止進入標示或有效管制人員,導致車輛誤入情形發生,主辦單位及相關人員對交通管制執行確有疏失,對事故結果亦應負一定比例責任,但仍無法免除駕駛人應負之注意義務。
過失重大一審判2年10月 家屬求償1388萬元
被害人家屬於庭上表示,孩子僅是參加路跑活動卻意外喪命,精神打擊巨大,並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1388萬餘元,因目前雙方尚未達成和解,民事責任仍待後續審理。
法院審酌,楊男雖坦承犯行並具自首情節,依法減輕其刑,明知駕照遭吊銷仍駕車上路,且進入封閉賽道路段未注意車前狀況,行為已嚴重危及公共安全,造成死亡結果且過失重大,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本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