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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宏專欄:倒閣才是解決政治僵局之鑰
許信良始終認為,這套移植自法國的雙首長制的憲法是最適合台灣的憲法。圖片取自總統府網站

陳嘉宏專欄:倒閣才是解決政治僵局之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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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06:50:00最後更新 2026/08/24 06:50:19

回頭看李登輝從90年代推動的6次修憲,儘管內容洋洋灑灑、工程浩大,核但內容只有一個,就是為了彰顯台灣人可以當作主,告別昔日的「法統」,所以一定要讓總統直選入憲。總統直選後,孫文筆下那個因為中國民智未開,而代替四萬萬中國人行使政權的機關國民大會自然再無存在的必要;剩下的問題是,直選的總統不能沒有相對應的權力,如何賦予原憲法中幾乎被虛位元首化的總統有真正的權力?
修憲過程中,曾有學者與修憲者建議,可以讓總統直接擔任行政院會的主席,一如半總統制下的法國總統可以主持國務會議。不過,此議意味著閣揆職務將被取消,破壞五權憲體,又明顯為總統「擴權」之虞,反彈太大而作罷。於是,李登輝另闢蹊徑,只停止原《憲法》第55條之適用,由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長,不再經由立法院同意。而為求此條文順利通過,李登輝最後同意以立法院可以倒閣,但總統閣揆只有被動解散國會權來交換。
儘管只拿掉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卻徹頭徹尾地改變了中華民國的憲體。閣揆只由總統任命不經由立法院同意,那代表閣揆的權力正當性完全來自於總統;總統也因為可以自由地任免閣揆,改變了原《憲法》中幾近虛位元首的角色。自此,中華民國憲體不再趨近於內閣制,而變成另一個雙元民主體制。在這個憲政體制裡,行政不再因立法而生,而是兩者都分別由人民直接選舉賦予其正當性,彼此沒有誰比誰大的問題,而是分立又制衡的關係。
因為行政院拒絕副署立法院通過的《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又再度讓閣揆可否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成為朝野爭執焦點。關於這一點,25年前為解決核四停建爭議所做出的大法官釋字第520號解釋說得很清楚:
第一、行政院可以按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對窒礙難行的法案預算案提出覆議,但覆議未通過,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第二、縱有窒礙難行之情事,(行政院)儘可俟其公布成為法定預算後不予執行或另作其他裁量即可。也就是行政院不執行法定預算。
第三、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使其去職,或透過立法院之解散改選,直接訴諸民意。
換句話說,當行政、立法發生衝突時,行政院可以選擇覆議請立法院再思考一遍,可以選擇釋憲要求憲法法庭主持公道,而當窮盡這兩個手段卻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時,也可以選擇倒閣(解散國會)探求最新的民意來仲裁。至於要選擇哪一個手段,完全視兩院的互動狀況而訂。
試想,如果行政院碰到立法院通過窒礙難行的法案預算時只能覆議,待覆議遭否決後只能接受,那為什麼憲法還有「倒閣」與「不信任案」的機制?既然有「倒閣」與「不信任案」的機制,不就預設行政院可以不接受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預算案與決議案?立法院多數以各種理由(主要是怕選輸)不願倒閣,卻試圖以否決覆議要求行政院無條件遵守它通過的法令。此作法無異於讓立法院可以為所欲為地指揮行政院(包括如何編製預算),卻又不用擔負施政的成敗責任,普天之下有哪個憲政體制是這樣運作的?
現年85歲的許信良目前正潛心撰寫他人生後半段的回憶錄,這位當年與李登輝合作修憲的前民進黨主席迄今仍非常滿意這份修憲成績單,他認為這套移植自法國的雙首長體制是最適合台灣的憲體,「但我唯一的意外是有人不敢倒閣。」倒閣才是解決政治僵局之鑰,不管基於任何理由,一個不敢倒閣的立法院,就是一個氣弱不敢尋求民意仲裁的國會,更無異於承認內閣所作所為包括不副署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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