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長張榮興之子被判刑!他火鍋店抓賊卻私刑毆打 熱湯燙賊還限制行動
警政署長張榮興的兒子張邵棠(右二)曾受邀到警局演講。翻攝台中市第四分局

警政署長張榮興之子被判刑!他火鍋店抓賊卻私刑毆打 熱湯燙賊還限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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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西區某火鍋店去年發生「抓賊變私刑」案件,當時業者張邵棠發現店內疑似遭竊,與友人返店當場逮住賴姓竊嫌,卻在衝突中被指控持球棒毆打、以熱湯燙傷對方雙手,並限制行動長達約1小時,法官認定兩人涉犯強制罪,各判拘役55日、緩刑2年,傷害部分因和解撤告不另論罪,案件曝光後,張邵棠被起底是警政署長張榮興之子,張榮興當時公開回應「屬成年子女個人行為」,未介入司法程序,尊重司法與法院判決、絕不護短。

抓賊現場爆私刑衝突 監視器 1小時還原過程

檢方調查,2025年4月11日凌晨3時許,賴男潛入火鍋店行竊,保全警報觸發後,張邵棠與友人趕回現場,雙方爆發激烈衝突。賴男指控遭球棒攻擊、熱湯燙傷雙手,甚至被限制離開長達約1小時,事後還被逼簽下100萬元本票。
法院審酌監視器與醫療紀錄,認定兩人確有以強暴方式限制行動,但傷害部分已與被害人和解撤告,因此不再另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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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長張榮興強調絕不護短、尊重司法。資料照片/林煒凱攝

警政署長之子涉刑案 張榮興:不護短、尊重司法

案件曝光後,警政署長張榮興曾發表聲明,強調兒子已成年,「應自行承擔法律與社會責任」,他本人從未介入案件偵辦,也絕不護短,並表示尊重司法調查與法院最終判決。
法官指出,雖被告主張是因抓竊情緒失控,但以球棒與熱湯方式控制對方行動長達約1小時,已構成強制行為,判處拘役55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遇到暴力時的應對與求助:請立即撥打110 報案,或者撥打113保護專線 24小時諮詢求助 (全年無休)。保護自己請閃避離開現場,保護頭、臉、頸等重要部位。勇敢求助親友或社工、律師的協助,或尋求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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