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流感吊點滴 卻傳訊同事「要去吃越南餐」
台中地院審理期間,謝姓女子否認與人夫發生關係,並提出班表與對話紀錄作為不在場證明。她辯稱,正宮指控的特定日期,她正因為感染流感在醫院吊點滴,或是正擔任24小時居家看護,甚至聲稱自己當時待在家中看書或與友人聚餐,絕無可能與人夫前往摩鐵。
然而法官檢視對話紀錄發現,謝女雖向友人聲稱「發燒4天」,但隔日卻隨即傳訊給同事表示「正在騎車要去越南料理餐廳吃飯」,顯見其健康狀況並未嚴重到無法出門。
此外,針對謝女主張「正在上班」的說詞,法官也認為,上班期間仍有休息時間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且其提出的證據僅為單方面陳述,難認與事實相符。
關鍵鐵證曝光!摩鐵影印健保卡存檔 小三賴不掉
為了釐清真相,法院特別函詢位於彰化的一間精品汽車旅館。業者回函證實,2025年3月27日當天的登記入住人確實就是謝姓女子,館方甚至隨函附上當時辦理入住時所留下的「謝女健保卡影本」作為存證。這項關鍵物證直接戳破了謝女「在家看書」的謊言,證明她當時確實與人夫在摩鐵過夜。
此外,人夫也出庭具結坦承不倫戀,詳細交待兩人在情人節、出遊高雄及豐原摩鐵的經過,甚至直言「有幾次汽車旅館還是謝女找的」,對過程記憶猶新。
法院認證侵害情節重大 判賠42萬元代價沉重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謝女與人夫在正宮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多次出遊並拍下親臉頰、對望及牽手等親密照片,且一同在外過夜,相關行為顯已逾越一般社交往來之分際。考量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以及許女人妻身心受創程度,法官判決謝女應賠償42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