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聲如車禍撞擊 趕麻雀、驅蟑螂成辯詞
這起鄰居因噪音糾紛案發生在2024年3月9日晚上8時許,經營早餐店的黃姓女子正與友人在家門口聊天,隔壁林姓女子住處突然傳來一連串「砰、砰」巨響。根據監視器錄音顯示,那聲響極其尖銳且巨大,甚至被形容「像車禍撞擊聲」,時間長達10幾秒,比路過車輛還要大聲數倍。
林女在庭上大呼冤枉,辯稱當時正忙著搬家與大掃除,並非刻意製造噪音。她甚至拋出奇特的理由,聲稱是因為自家1樓鐵捲門裡住了麻雀,為了趕鳥才反覆開關門,且因為隔壁做生意常有蟑螂螞蟻,她才用拖把撞擊地面驅趕。
「瘋到要搬去墳墓」 氣話噴出2千元代價
面對隔壁傳來的陣陣巨響,黃女當場氣炸。監視器錄到她直接衝到林家門口叫陣,大罵「你是好了沒啊」、「瘋成這樣」、「要不要搬去墳墓」、「瘋不完」等語。
雙方事後互告侵權損害賠償,黃女告訴法官,她是長期受到噪音騷擾,導致失眠且患有環境適應障礙,當時是被嚇到彈起來、情緒失控才口出惡言;林女強調,這都是「正常生活範圍」,更反指黃女提告是「惡意誣告」,導致她身為工業設計師的名譽受損,索賠50萬元。
法官:遠親不如近鄰 噪音與辱罵都逾矩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時,仔細勘驗了現場監視器影片。法官認為,即便林女自稱是在趕麻雀或清掃,但產生的聲響確實已超越一般人所能忍受的範圍,屬於「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且情節重大。針對噪音部分,判處林女應賠償黃女5萬元慰撫金。
至於黃女罵人的部分,法官指出,雖然黃女是因為受噪音驚擾才生氣,但「瘋子」、「搬去墳墓」等字眼具備人身攻擊性,足以貶損他人人格評價,已逾越善意評論的界限。考慮到雙方學經歷與起因,法官認定黃女應賠償林女2000元。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