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調查,43歲的張姓司機事發當時正駕駛小貨車裝載多支家用瓦斯鋼瓶,準備從屏東縣跨區運送至高雄市三民區。不料,車輛行經鳳山區建國路三段與文安南街口時,因現場降雨導致固定瓦斯鋼瓶的綁帶鬆脫,鋼瓶在車斗內劇烈位移碰撞,進而造成閥門受損,易燃的瓦斯氣體當場瘋狂洩漏,整條街瀰漫著刺鼻的瓦斯味。當場有目擊民眾將影片貼上Threads,驚呼要是當時旁邊有人抽菸,或是機車排氣管噴出火星,整條街恐怕瞬間被炸毀。
警方查證發現,張姓司機在察覺載運的危險物品出現異常外洩後,竟然毫無危機意識,並未立即停靠路邊處置,反而假裝沒事,繼續一路狂飆至目的地送貨。
鳳山分局指出,張男在發現危險物品異常後仍持續行駛,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8000元罰鍰;而貨物滲漏及載運不穩妥部分,也涉嫌違反同條例第30條,最高可再處1萬80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由於瓦斯外洩嚴重危及公共安全,警方也將依《刑法》第177條「漏逸氣體致生公共危險罪嫌」展開刑事調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