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法助偷心男法官!賠完50萬又私會 律師尪二度提告「結果大翻盤」
已婚女法助偷心男法官!賠完50萬又私會遭二度提告。示意圖

已婚女法助偷心男法官!賠完50萬又私會 律師尪二度提告「結果大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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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 08:41:00最後更新 2026/07/25 08:41:13

記者:

王吟芳

北部某法院一名蘇姓女法官助理新婚僅3個月,就被爆出軌台中地院蔡姓男法官,兩人被蘇女的律師丈夫張男提告求償,一審判賠50萬元確定。沒想到,張男與蘇女離婚後,發現蘇女在離婚前2個月仍與男法官私下頻繁約會,二度告上法院。二審審理後逆轉認定兩人交往行為已逾越社交分際,改判蘇女與蔡男須再賠償張男10萬元確定。
這起轟動法界的不倫戀起於前年7月,張姓律師與擔任法助的妻子蘇女結婚後不久,蘇女就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台中地院蔡姓法官,兩人天雷勾動地火頻繁出遊過夜,關係迅速升溫。張男發現後大受打擊,認為兩人行為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去年10月間判決蘇女與蔡男應連帶賠償50萬元,因雙方未上訴而告確定。法院審理侵權案期間,張男也於去年8月與蘇女經判決離婚。
不料張男去年底又再提告,指他與蘇女「離婚前」數個月內,蘇女與蔡男依舊密會不斷,多次前往咖啡廳與餐廳約會。蘇女甚至在社群平台IG發布於蔡男法官宿舍拍攝的寵物照片。張男懷疑當時蘇女與他仍有婚姻關係,卻仍與蔡男同居過夜,氣得再度向台中地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60萬元。
對此蘇女與蔡男辯稱,兩人早在2025年6月初已分手,後續聯繫僅因共同飼養寵物與處理訴訟才會接觸,照片也是舊照,一審因而判張男敗訴。但張男上訴二審後出現關鍵逆轉。
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蘇女與蔡男聲稱分手的時間點與證據矛盾,且在蘇女離婚登記完成前,兩人多次出遊聚餐的互動狀態與熱戀情侶並無二致,顯已超越普通社交界線,因此撤銷原判,改判蘇女與蔡男應連帶賠償10萬元給前夫張男,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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