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一句「手抖成這樣懷疑吸毒」 雙方街頭爆激辯
黃男29日晚間在社群發文指控,自己只是駕駛註銷車牌車輛遭警方攔查,過程中因情緒激動手抖,竟被員警認定疑似吸毒。他表示,妻子第一時間拿出醫院藥袋證明長期服藥,但警方仍要求接受毒品快篩,甚至一度要求妻子也一起接受檢測,讓他痛批警方「濫用職權」。
根據黃男貼網的錄影畫面顯示,員警直言:「手抖成這樣子,我懷疑他吸毒啦!」黃男不滿反問:「我吸毒?如果我沒吸呢?」員警回應:「測了再說啊。」黃男再追問「你憑什麼測我?」,員警則表示:「那你去申訴,現在去。」
妻控「歧視手抖的人」 警:註銷車牌加手抖屬合理懷疑
雙方現場對話火藥味十足,黃妻不滿表示:「你們為什麼要歧視一個手抖的人呢?全世界手抖的人就不能開車?」員警則回應:「註銷車牌,駕駛手又在抖,合理懷疑。」
黃男事後在貼文中強調,自己持有身障手冊、長期服用身心科藥物,「藥袋都拿了最後辦我藥駕」、「如果不起訴,我車子的折舊和損失政府要賠嗎?」,並質疑警方僅憑手抖就認定吸毒,認為程序有瑕疵。
PO網公審反被網友洗版 「違規在先還敢大聲」
不過,影片曝光後,網路風向卻幾乎一面倒。許多網友認為,黃男駕駛註銷車牌車輛本來就是違規行為,警方依法攔查並無不妥。
不少人留言表示:「註銷車牌上路本來就要扣車。」、「配合驗一下不就好了。」、「違規在先還公審警察。」、「註銷車牌+手抖,本來就符合合理懷疑。」也有人指出,若服用的處方藥確實可能影響駕駛能力,同樣可能涉及公共危險,關鍵仍須視後續檢驗結果而定。
在大批留言湧入後,黃男最終將原貼文刪除,但仍強調自己質疑的是警方執法的方式與態度,而非違規遭攔查本身。
警方:毒篩呈陽性依法送辦 後續由檢方認定
轄區第四警分局表示,本案發生於7月19日下午5時許,巡邏員警於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發現黃男駕駛逾檢註銷車輛上路,依法攔查時,見其眼神渙散、手部抽搐,疑似受藥物或毒品影響,依程序實施毒品唾液快篩。
警方指出,黃男經支援警力到場後配合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在毒品安非他命及苯二氮平類呈陽性反應,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黃男事後也向110及1999提出檢舉。警方強調,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是否涉及毒駕及相關責任,仍須由後續檢驗結果及檢方依法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