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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米農路變15米!台東農業處長涉弊「20萬變30萬交保」 院方加碼這招防止潛逃
台東地檢署偵辦建和農路拓寬工程弊案,台東地院更一審裁定農業處長許家豪、前農地管理科長蔡明翰以30萬元、蔡明翰15萬元交保,並增加科技設備監控。資料照片

3米農路變15米!台東農業處長涉弊「20萬變30萬交保」 院方加碼這招防止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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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6:37:00最後更新 2026/08/06 16:37:56

記者:

辛啓松

台東地檢署偵辦建和農路拓寬工程弊案,指控台東縣政府農業處長許家豪、前農地管理科長蔡明翰涉嫌為議長家族經營的渡假村量身打造聯外道路。高等法院花蓮分院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重審。台東地院6日召開「更一審」羈押庭,最終裁定許家豪以30萬元、蔡明翰15萬元交保,並增加科技設備監控。

加重保金 增設科技設備監控

台東地院最新的裁定結果,被告許家豪的保釋金由原先的20萬元調升至30萬元,蔡明翰則由10萬元調升至15萬元。除了維持限制住居、每周五晚間7時至派出所報到,以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外,法官此次特別命兩人須接受適當的科技設備監控,且嚴禁與本案證人或共同被告接觸。

法官認罪嫌重大 惟無羈押必要

裁定理由指出,雖然許、蔡兩名被告在訊問中均否認犯行,但根據被告供述、證人證詞及文書證據,足認兩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水土保持法》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以及侵占國有土地罪等罪嫌重大。法官認為,此案確實符合刑事訴訟法中「逃亡之虞」及「重罪」的羈押原因。
合議庭審酌兩人對案件的「客觀事實」並不爭執,且皆有固定職業與住居所,在裁定被撤銷後亦能遵期到庭,認無逃亡之虞。至於檢方質疑許家豪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有潛逃可能,法官認定該證件係因農業推廣考察公務所用,衡量比例原則後,認為採取具保、限制住居及科技監控等手段,已足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

關鍵證據已扣案 串證風險降低

針對檢方主張尚有共犯未到案且被告人脈發達,恐有串供、滅證之虞,台東地院認為,檢調先前已完成搜索,包括主要簽呈公文、會議紀錄及被告手機均已扣案,重要證據已由檢方掌握。法官進一步指出,被告供述業經嚴實訊問並記載筆錄,且查無具體事實證明其在被調查後與共犯有聯繫紀錄,因此認定湮滅或變造證據的可能性已降低,難以認定有勾串之虞。

3米農路變15米 檢調追查對價關係

此案源於台東縣政府被檢舉動用公帑,將位於知本建和青海路三段338巷、原寬僅3公尺的「建和農路」,大規模拓寬至15公尺。由於該路段直接銜接由台東縣議長吳秀華家族與三地集團合資開發的「東映渡假村」基地,遭外界質疑是「量身開路」圖利特定對象。
檢調查出,該工程預算來源包含7名縣議員的建議款,目前正深入釐清這筆款項的使用是否與渡假村開發案存在不當的對價關係。議員林參天亦指稱,弊案曝光後,議長吳秀華疑似將持有股份轉售給胞姊,相關金流與股權變動均在調查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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