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疫情嚴峻,台灣人心惶惶,全球各國搶購疫苗,慈濟急欲介入幫忙採購,5年後的現在,透過檢調偵查,發現這竟是一件高達10.6億元的世紀詐騙案。許多疑點曝光後,最不可思議之處在於,慈濟沒有在第一時間報案。原因為何?是否有迴避檢調深入進行內部調查的動機?外界實在難以理解,這再度凸顯當今台灣社會的政教關係,以及是否「聖俗分離」的難題。
不同於無神論的共產中國,台灣社會的宗教型態極為多元自由。對於宗教團體的法治制度,我國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多年來,訂立《宗教基本法》或《宗教團體法》無法取得共識,核心爭議在於政教關係是否「聖俗分離」?以及宗教團體所擁有土地、財產與資金的監督管理問題,引發部分宗教團體刻意阻擾,呈現著極為混亂的局面。就如本欄曾指出《林岱樺案的啟示──立法不能聖俗分離》,若執政與在野政黨都礙於宗教背後選票而躊躇不前,無法建立完善法律制度,讓宗教依然是法律的化外之地,那就永遠無法遏止弊端。
根據內政部所設立的全國宗教資訊網所示,目前規範我國宗教團體的型態主要有「財團法人」、「寺廟」與「社會團體」等3種。分別如下:第一、目前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有190多家,各縣市約有1,500多家。第二、根據行憲前即制定的《監督寺廟條例》及《辦理寺廟登記須知》,向寺廟所在地方政府辦理登記。目前國內登記有案的寺廟大約有1萬2,000多座,主要是佛教、道教與一貫道等。第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以會員為組織成員,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成立宗教社會團體。目前全國性宗教社會團體大約有1,700多家,地方性宗教社會團體約有2,300多家。
這是法制面,回到實務面。
2024年美國在台協會曾公布「2023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台灣部分」,引用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2021年發表的一項調查指出,若只能選擇單一信仰,台灣有27.9%的民眾自認為信奉傳統民俗宗教,19.8%信奉佛教,18.7%信奉道教,23.9%為無宗教信仰,以上加總即高達9成。其餘人口主要信奉基督新教(5.5%)、一貫道(2.2%)和天主教(1.4%)。其他宗教團體則有:猶太教、遜尼派伊斯蘭教、天帝教、天德教、理教、軒轅教(黃帝教)、天理教、先天救教、山達基教、巴哈伊教、耶和華見證人會、真光教團、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統一教)。
台灣社會的宗教輪廓非常混亂多元,其組織運作系統各自不同。若以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程度來判斷,基於絕對的宗教自由,大多數是各自為政、管理鬆散,鮮少有由上到下階層分明、嚴密管控的組織體系。大致來看,天主教系統的教區神父派任與教堂的經營管理,算是比較系統化;另外,就是台灣佛教的4大名山:佛光山、慈濟、法鼓山、中台禪寺,各由知名法師所創立,其組織階層嚴密,運作如同官僚體系,龐大又極具效率,他們致力於推廣佛教與禪修,並活耀於部分社會福利或公共事務。
在多元民主的台灣,宗教是庶民社會不可欠缺的一環,而各宗教派別介入政治或公共事務也是事實。有法師在2000年預言陳水扁若當選台灣會血流成河、有法師被任命為政黨的黨務顧問與評議委員、有宗教團體替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動員、有宗教團體長期協助傷殘弱勢、有牧師幫政黨或候選人站台、有牧師為社會公平正義而挺身就義等。基於教義與實際運作的不同,宗教入世與出世的程度有所差異,台灣多數宗教入世的多、出世的少,他們是組織動員與募款能力強大的團體,其內部運作卻是攤在陽光下的少、藏在陰暗角落的多。
慈濟急著濟世救人,卻遭到詐騙,我們寧可相信慈濟是被害者,部分參與此事的少數慈濟人是加害者。在諸神的國度裡,有著絕對的宗教自由,但「方便」就會忽略戒律,最終就淪落為「慈悲多禍害,方便出下流」。這場詐騙案是慈濟創立以來最大的危機,政府的手不能伸入宗教領域,但組織如此龐大,至少要建立最基本的法規與外部監督制度,否則光是倚靠仰望權威的內控機制,當權威變得不可挑戰後,擁有權力者就會開始腐化,人心就會受到誘惑,那是必然的因果輪迴。
人就是人,不是神。宗教團體就是凡人所組成,有人的地方就是凡間、就是江湖,那就會有權力、私慾與利益,在「貪、嗔、癡」之後,就產生是非。我們即便相信多數宗教都是立意良善,只是有「人」把宗教團體成為滿足個人慾望的工具。除非是極為出世的宗教,宗教就不應該成為法律的化外之地。台灣社會絕對不能坐視不管,就該立法把宗教團體更清楚地納入現有法律制度之內,否則大大小小的宗教團體接連爆發詐騙、斂財、心靈控制、醜聞等,這一切還真不知將伊於胡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