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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鎖前妻iPhone「偷拍」私密對話及清涼照 工程師「抓猴」不成反被法官打臉
台南林姓男子趁前妻帶孩子出門買採購,他竟遭駭入木馬城市。示意圖/AI生成

解鎖前妻iPhone「偷拍」私密對話及清涼照 工程師「抓猴」不成反被法官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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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06:06:00最後更新 2026/08/13 06:06:18

記者:

辛啓松

台南一名林姓工程師為了拿到前妻跟其他男子的曖昧對話,以利告贏侵害配偶權官司,他竟在離婚後8個月,趁前妻到台南東區探視子女時,私自輸入密碼解鎖對方手機,讀取並翻拍LINE對話紀錄作為民事訴訟證據。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設備電磁紀錄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趁探視子女空檔 密碼解鎖前妻手機

判決指出,林男與前妻於2024年10月11日離婚並分居,2025年6月20日下午,前妻前往林男位於台南市東區的住處,探視兩名分別為4歲與7歲的幼子。前妻陪伴孩子的時間,把iPhone手機放置於客廳。林男竟趁前妻不注意,輸入過去婚姻期間知悉的螢幕解鎖密碼,入侵手機系統。

翻拍對話提起訴訟 隱私侵犯遭識破

林男隨後點開LINE軟體,窺視前妻與他人之非公開對話紀錄與照片,並以自己手機翻拍、將對話紀錄匯出為文字檔傳送給自己。林男事後將這些資料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前妻收受民事起訴狀後,察覺手機內容遭盜取,隨即報警處理。

法院認定「無故」 隱私權不因婚姻義務喪失

林男辯稱,是為了蒐集侵害配偶權證據才取得紀錄,並非「無故」。法官認為,即便夫妻互負忠貞義務,人格仍各自獨立,不代表須放棄個人隱私權。案發時雙方已離婚長達8個月,林男更無權干涉或監控前妻私生活,其手段已逾越社會通念容忍界線。

碩士工程師判刑2月 犯後坦承但未補償

法官審酌林男具碩士學位,擔任工程師並需扶養雙親與兩名幼子。雖然林男於審理中坦承犯行,但至今未對前妻進行實質補償,且缺乏尊重他人隱私的法治觀念。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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