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架直接擺柏油路 員工還赤腳踩上去
一名網友22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這天在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夜市某小吃店點了一份綜合腸粉內用,吃了幾口後覺得不夠鹹的他便想走到店外向老闆討要醬料,卻看見店外的員工不只將裝滿雞蛋的蛋架直接擺在柏油路上,還光著腳丫踩在蛋架上,為此也讓他崩潰直呼:「雖然老闆還是很樂意的幫我補了醬料,但我卻沒食慾了。」
PO文曝光後隨即引起熱議,不少網友都傻眼留言表示:「壞習慣了這間可以不用去吃了,正常做吃的都知道食材不能放地上都要離地墊高放才對,放地上又拿來放腳,表示這間的衛生習慣不好,而且又是做吃的,你們敢去吃嗎?搞不好他挖挖鼻孔扣一下屁股再去煮東西我都不敢想像了」、「X!我很喜歡吃這家店的說」、「這就是所謂的好吃的秘方嗎」、「我快瘋掉!我超常吃這家」、「你沒看過搓腳指縫的,你會更不想吃」、「食材不得直接置於地板,已違法。」
不僅如此,還有其他過來人分享曾經遇過讓自己食慾全無的經歷:「我剛剛去一家店吃餛飩,結果老闆在我旁邊現包餛飩,老闆娘在煮,但是他一邊找錢一邊拿東拿西一邊送餐,然後一邊捏餛飩」、「我家附近的餛飩,老闆娘會用手試湯的鹹度舔一下手指再幫你下餛飩,然後再拿一條超髒抹布擦手再找錢,找完錢會再用手指捏一下餛飩看有沒有熟」、「看過賣紅豆餅的,但衛生不好,夏天老闆拿布擦汗,不洗手去模紅豆餅又收錢找錢!」
蛋架放地上有違法嗎?
根據食藥署現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要求,食品業者的物品應採取有效措施離地貯放;食藥署也特別說明,即使食品是裝在容器、紙箱裡,仍應放在棧板、貨架或地墊上,不能直接放地面。衛生局也把「食材食品未離地貯放」列為常見GHP違規樣態,若未在限期內改善,則可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