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羊城晚報》報導,中國一名顧客在炸物店買了雞排,沒想到咬了幾口,才發現有一隻深色蟲子夾雜其中,為了向老闆證明,直接將滿是食物殘渣的蟲子帶到店家,要求老闆一口吞下肚,讓食安問題就此結束。
沒想到老闆二話不說,直接將蟲子吞下肚並道歉,沒過多久就傳出店家換人經營。而經過證實,目前該家炸物店已換老闆,不過新店主坦言,一般衛生檢查都是門市自行處理,雖然總部有巡店機制,因分店數量眾多,有時一個月只能檢視1次,若發生食安問題,只好被罰錢,或是結束營業。
然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禁止業者生產經營腐敗變質、孳生黴菌、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或感官性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物,若違反上述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消費者可向生產者或經營者要求支付消費金額十倍的賠償金。
針對老闆吞蟲子道歉一事,一票網友看傻眼,指出顧客本來只是想討個公道,結果老闆直接將證據消滅,紛紛表示「這波屬於證據當場銷毀,死無對證」、「蟲子:我短暫一生,只為化解一場糾紛」,直呼「這是我見過最硬派、最省事、最猝不及防的結局」、「老闆的心理素質真的太強了」引發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