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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苗栗運動館圖利特定業者 林月琴喊話:余文忠勿學蔣萬安「問A答B」
民進黨苗栗市長參選人、立委林月琴質疑,苗栗市標案涉及招標與執行規格不一,恐有變相圖利私人業者、侵害市民權益之嫌。攝影李文馨

控苗栗運動館圖利特定業者 林月琴喊話:余文忠勿學蔣萬安「問A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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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1:43:00最後更新 2026/08/28 11:48:52

記者:

李文馨

苗栗市公有運動場館委外案爆爭議,民進黨苗栗市長參選人、立委林月琴今天(28日)舉行記者會,質疑苗栗市標案涉及招標與執行規格不一,恐有變相圖利私人業者、侵害市民權益之嫌;她說,將把相關資料送交調查局調查,釐清是否涉及將公帑私人化等問題,呼籲苗栗市長余文忠面對質疑勿再避重就輕、問A答B,態度跟蔣萬安如出一轍。
民進黨苗栗市長參選人、立委林月琴、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天上午在民進黨中央舉行「問A答B一脈相承,苗栗市標案疑雲說不清!」記者會。
吳崢表示,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前身為市公所公有停車場,是由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活化土地興建,總興建經費全數由公家資源挹注,包括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補助1億元、苗栗縣政府補助2000萬元以及苗栗市公所注資5200萬元。
他指出,這座耗費公帑建設的公有場館,市民要使用卻必須與業者綁定長約,無法比照例如6都單次50元入場的隨到隨用。甚至在市公所與與業者9年的營運合約中,僅規範2年的里鄰義務回饋,剩餘7年在地權益形同被變相剝奪。
吳崢質疑,這座以全體市民為出發點的運動場館委外給業者經營,但市公所卻在合約中未替市民爭取有利條件,反而讓原本屬於全民的公共資源集中於私人業者手中,「市公所有責任必須出面說明,到底是照顧市民,照顧業者?」
林月琴表示,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在特定業者獲選優勝廠商後,將原招標範圍內的羽球館改由市公所自行經營,使業者履約面積減少近38%,每年固定權利金也從300萬元降至260萬元;契約甚至約定市公所每年再編列100萬元購買運動券,9年高達900萬元。
「其他廠商都是按照原本條件競爭,為什麼業者得標後卻能改變履約條件?」林月琴質疑,余文忠擔任市長2年多來,苗栗市多項標案屢遭質疑由與余文忠關係密切的「余友友」取得,如今全民運動館又爆出爭議。
林月琴強調,她將把相關資料送交調查局調查,釐清是否涉及將公帑私人化等問題。政府投入大筆公帑興建場館,目的應該是回應市民需求、讓市民享有公共建設福利,而不是讓公共資源一再流向特定業者,讓人質疑花錢是否只是在照顧市長的輔選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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