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指出,43歲的王銘嶼自2024年底起負責小港安泰醫院的減重手術,並成立顧問公司作為私人人頭運作。去年初他為降低成本,竟透過中國大陸友人,私自訂購價值約45萬元的「勞頓牽開器」等未核准醫材偷運來台,放置於醫院內供手術使用。
除私引未經核准的走私醫材外,王銘嶼更欺騙信任他的患者,利用減重患者急於尋求醫療幫助的心理,指使會計在醫令系統中登載患者自費購買單支4萬2500元的「久方拋棄式無線超音波刀」,但實際上手術過程根本沒有使用,或是拿未核准的設備替代,讓不知情的患者白白簽下同意書並支付昂貴費用。直到衛生局與警方發動搜索,當場查獲走私醫材與相關病歷,赫然發現受害患者竟高達424人次,總計詐得高達1802萬元的鉅額特殊耗材費。
檢方認為,王銘嶼身為專業醫師,利用資訊落差與醫病之間的信任關係,黑心將詐欺行為當成常態營利模式,犯後甚至飾詞狡辯,態度惡劣。檢方除了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全數1802萬元犯罪所得外,也建請法官從重量刑,還給424名受害患者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