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指出,魯紀賢原本是一名扯鈴教練,2010年間到中國商談扯鈴商演活動期間,被中共情工報人員吸收,以570萬元為價碼,回台拉攏士官兵,並在陽明山承租一處別墅作為據點。
檢調還發現,郭書瑤弟弟郭柏廷、趙男和曾女協助提供金融帳戶讓魯男收受報酬和資金,此外,魯紀賢在直播平台上,結識曾在國防部電訊發展室服役的常德隆,常在透過《楓之谷》等線上遊戲吸收林明慧、林姿穎姊妹,常等人以招待飲宴、給付每人5000至數萬元不等金錢方式,接觸、拉攏、吸收現役軍士官兵同袍或友人加入組織,利誘協助蒐集、提供軍中文件,例如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畫、測考實施計畫、工作會報資料等等。
北檢2023年10月偵結,將魯紀賢、常德隆、林明慧、林姿穎及李得勝及1馮姓男子等6人,涉犯國安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起訴;郭伯廷及趙姓男子、曾姓女子等3人,被依國安法幫助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起訴;另一被告田姓陸配,則被依違反銀行法非法辦理銀行匯兌業務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