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今日上午11點2分接獲通報,國道3號北向13.5公里處新台五路交流道附近有事故發生。警消趕抵現場發現,一輛機車誤闖高速公路後,不慎追撞前方同向行駛的自小客車車尾,機車騎士噴飛全身是傷,經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
國道九號大隊特別呼籲,騎士與駕駛人行經匝道入口時,務必注意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若誤闖國道高速公路,將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匝道口宣導與攔查,以維持國道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