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育勝2016年透過里長補選而當選,此後便一路連任至今,本屆選舉面臨競爭對手藍姓男子,他為了尋求繼續連任,竟在上月底約對方見面,更當場拿出40萬元現金「搓圓仔湯」,希望勸退對方。
不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早就接獲相關情資,早已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並在2人約定見面當天,事先埋伏於見面地點,待莊男拿出現金後,立即現身「人贓俱獲」,以現行犯將2人逮捕訊問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認莊男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訊後諭知40萬元交保。
此案為本屆選舉當中,全國首例查獲的賄選案件,桃檢介入偵辦後,日前火速偵查終結,認莊男涉犯《選罷法》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並考量其身為現任地方里長,本應應恪遵法治、以政績爭取支持,卻濫用現職優勢以金錢排除競爭,嚴重背棄選民所託,除依法起訴外,更向法院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昭懲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