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王男案發當天下午,從桃園市八德區駕車前往新北市中和區,途中他吸食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導致精神及操控能力受到影響,在行經中和景平路、大勇街口時,王男先偏離車道撞上路邊緣石,隨後他急速倒車,撞倒在路口停等紅燈的林姓姊妹機車,沒想到他又切換前進檔,再次撞上倒地的2人稍微停頓後,又繼續加速往前行駛,直接輾過2人,並企圖駕車駛離現場,最後遭現場民眾合力將他制伏。
警消獲報後到場,趕緊將林姓姊妹送醫急救,最後64歲的妹妹因胸腹部多處挫傷骨折、肝肺裂傷及心臟挫傷,引發氣胸與多重器官損傷宣告不治,而71歲的姊姊則左肋骨多處骨折、骨盆閉鎖性骨折及四肢多處擦挫傷等嚴重傷勢。
警方在場發現王男精神恍惚,經酒測、毒品快篩後,雖酒測值為0,但快篩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王男身上查獲煙彈及電子煙桿,警詢後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聲押獲准;檢方今偵結,依毒駕致死、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王男,全案將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