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數,桃園一名人妻麗麗(化名)與從事保險業務的男子阿浩(化名)於2020年7月10日結婚,育有1名4歲兒子,然而丈夫從2024年底開始就對她冷嘲熱諷,經常以「不會賺錢」、「小孩帶不好」、「煮飯難吃」、「衣服洗不乾淨」等幾近雞蛋挑骨頭的言語辱罵,直到2024年12月,她才發現丈夫曾與按摩師小珊(化名)傳送「我好想妳」、「想和妳在一起」等親密訊息。
麗麗質問阿浩時,雖然對方保證不會再犯,但她後來在2025年7月25日使用筆電時,看見畫面突然跳出丈夫與小珊相約外宿的訊息通知,追查之下更發現丈夫與小珊的對話記錄中充斥著露骨對話,包括「抱我抱緊緊」、「我跟你做愛前」、「把你榨乾」等語,雙方還多次互稱「我愛你」、「寶貝」,甚至提及一起洗澡、討論如何觀看彼此裸體等內容。
麗麗最後在2025年10月13日與阿浩攤牌,而後者也出示自己與女方的對話訊息,讓麗麗得以確認2人實際上早在2024年農曆過年期間就開始交往,而阿浩還多次「包下」小珊的上班時數方式與對方外出約會,甚至連9度激戰的記錄都清楚記下。麗麗主張,自己因為丈夫這段婚外情身心大受影響,還曾尋求身心科協助並服藥,因此對小珊怒告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小三反駁:只是按摩師與客人,曖昧貼圖不能證明發生性行為
對此,小珊則不少自己與阿浩是在2024年6月間於中壢一間養身按摩會館認識,強調2人的關係始終只是按摩師與客人,至於聊天記錄的部分雖然存在一些曖昧文字、「把你榨乾」等火辣貼圖,但並不代表2人曾有肉體關係,自己只是因為工作需要而與客人維持互動、提供情緒價值,辯稱麗麗提出的部分對話只是斷章取義,不能完整反映她與阿浩之間的互動。
不僅如此,小珊還反控麗麗曾對阿浩說過「你們可以睡」、「我沒有怪你」、「我可以祝福你們」、「不是故意講反話」等語,因此就算她與阿浩有親密往來,也是在麗麗事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不構成侵權。小珊甚至質疑阿浩會把2人的行蹤向妻子回報,因此不排除有「仙人跳」的可能性。
妻子曾說「你們可以睡」?法院認定不是同意外遇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透過對話記錄可以確認,若小珊不願與阿浩發展婚外情,不可能僅因對方主動聊天,就回應「我愛你」、「最愛寶貝了」等親暱言詞,再加上阿浩後續向麗麗坦白的情況,可以認定阿浩與小珊至少從2025年7月25日起已開始交往並發生性行為,雙方關係顯已超越一般異性朋友正常社交分際。
至於麗麗聲稱「給自由」、「我可以祝福你們」等語,法院從前後文來看,認為是麗麗要求阿浩說清楚自己的選擇,並談論離婚、孩子監護權、夫妻共有財產及孩子探視等問題,而且從對話內容來看,麗麗說話時語氣極度卑微、哀求及無奈,顯示她非常在乎這段婚姻及家庭。
法院因此認為,阿浩與小珊的婚外情確實對麗麗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審酌小珊事後未向麗麗表達歉意,以及雙方身分、地位、資力、實際侵害情形、麗麗承受的精神痛苦等一切情狀,最終判處小珊需賠償正宮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