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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惡男掐死女友坦承行凶過程「硬上」 性侵罪嫌卻獲不起訴原因曝光
洪男掐死女友遭警方移送。圖/翻攝畫面

新莊惡男掐死女友坦承行凶過程「硬上」 性侵罪嫌卻獲不起訴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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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59:00最後更新 2026/10/15 18:59:47

記者:

呂健豪

新北市27歲洪姓男子,今年6月在新莊租屋處,徒手掐死27歲同居趙姓女友,行凶後還將2人交往期間的性愛影片上傳社群群組、盜領對方財物等,遭檢方起訴,不過他在接受偵訊時,雖坦承在行兇過程中,曾趁對方無法呼吸、無力抵抗之際,性侵趙女得逞,但警方並未在趙女衣物上採得精液,且因遺體陰道內並未驗出Y染色體DNA,相關試驗均呈陰性反應,且遺體腐敗,無法評估是否存在黏膜損傷或其他生前反應,難認洪男有性侵事實,因此強制性交罪嫌獲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洪男於今年6月10日凌晨0時許,與同居女友趙女返回新莊龍安街租屋處後,2人因故發生爭執,洪男便雙手掐住對方脖子,最後活活將人掐死,不過在過程中,洪男竟然色心大起,趁趙女無法呼吸、難以抵抗時,強行脫去對方內褲,性侵趙女得逞。
案件曝光後,洪男接受偵訊時,對於殺人等各項犯行坦承不諱,也承認性侵得逞,然而警方案發後將死者身上的上衣、內褲送驗,卻均未在現場或死者身上採得洪男精液,而檢警解剖趙女遺體,於趙女陰道內也未驗出Y染色體DNA,ACP及PSA試驗均呈陰性反應,加上陰道組織明顯腐敗,自溶變化顯著,無法評估是否存在黏膜損傷或其他生前反應。
因此無法僅依生物跡證及組織學檢查結果確認或排除洪男是否涉及性侵行為,依現存證據無從認定洪男是否在趙女存活時,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僅以洪男單一自白,即逕認相關犯行,此外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洪男有強制性交犯行,應認犯罪嫌疑不足,對洪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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