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陳姓男子與女友情海生波,竟把氣出在無辜寵物身上!他不滿女友提議分手,竟情緒失控,一把抓起女友飼養的寵物兔高舉過肩,隨後狠狠摔擲在床上,導致寵物兔因受強力撞擊當場死亡。檢方事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陳男起訴,一審判處陳男拘役20日,併科罰金20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
本案發生在去年5月23日下午,陳男在住處與女友發生爭吵,因不滿女友提出分手要求,竟火大抓起女友飼養的寵物兔的肚子,高高舉起後重摔在床上,導致寵物兔因遭重擊當場死亡。案經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函送偵辦,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因感情糾紛一時衝動鑄錯,犯後態度尚可,且無前科素行良好,因此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的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陳男拘役20日,併科罰金20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