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給臉不要臉!虐貓獲輕判卻上訴翻供辯不知嚴重性 法官重話打臉:沒有智力缺陷
葉男虐貓一審獲輕判,卻上訴翻供,不僅上訴遭駁回,還被法官重話打臉。示意圖/攝影梁孝傑

給臉不要臉!虐貓獲輕判卻上訴翻供辯不知嚴重性 法官重話打臉:沒有智力缺陷

mirror-daily-logo

2026/10/18 15:17:00最後更新 2026/10/18 15:17:16

記者:

呂健豪

新北市26歲男子葉耀銘,2024年3月間受託照顧張姓友人前女友胡姓女子飼養的米克斯貓「漢堡」,卻用橡皮筋將貓尾綁起,造成損傷壞死切除,經飼主提告後,葉男也坦承犯行,新北地院一審原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但葉男竟提出上訴,並翻供否認,辯稱不知會使貓嚴重受傷,二審合議庭日前判決上訴駁回,法官更在判決書狠狠打臉,稱葉男「並無明顯智力缺陷」,辯詞顯屬推諉卸責之詞,委不足採。
判決指出,葉男雖坦承客觀事實,但否認具有主觀犯意,辯護人替其辯稱不知道將橡皮筋綁在貓尾上,會使其嚴重受傷,後來自己也因為車禍受傷,所以忘記有綁橡皮筋一事,並懷疑「漢堡」所受之傷勢是否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程度,同時向法院請求給予緩刑宣告。
但合議庭認為,葉男在偵查及一審時均已坦承,之所以在貓尾上綁上橡皮筋,是因為當時「漢堡」晚上吵到其跟其女友睡覺,已足以推知葉男主觀上是基於教訓、約束之意而有相關作為,而任何具正常智識能力之人理應知悉,若生物之器官遭到如此程度之緊束,且綑綁時間非短,有極高度可能影響該器官之正常運作而導致該器官受嚴重傷害,但從過去歷次開庭陳述過程也可得知葉男並無明顯智力缺陷,辯詞屬事發後意圖脫免罪責,不足採信。
就量刑部分,合議庭認為,審酌葉男所為及其他相關一切情狀,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亦未逾越法律所規定之範圍,因此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而辯護人替其請求緩刑宣告,斟酌葉男原坦承犯行,但上訴後翻供否認,顯然其未能正視己非,毫無悔悟,犯後態度頑劣,若未予刑之執行根本不足以使其知所警惕,爰不予緩刑之宣告。

延伸閱讀

Google 設為偏好來源
Facebook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