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戴女以暱稱「雨雨」參與人數900餘人的LINE群組,並在群組中指控曾遭1名黃姓男子性侵,而張男為黃男友人,為替其辯護,便在2023年5月間,在該群組中以暱稱「洋蔥豆」標註戴女暱稱,並以「我先不管你要給古德幹來幹去 還是給多多幹來幹去」、「你們屁股沒毛的就好好注意,我跟你客氣?」、「破麻仔」等言論辱罵對方。
而在張男公開辱罵戴女前1個月,也曾傳訊給戴女當時的男友邱男,稱戴女為「婊子」並聲稱「08的專業也是跟人相告 我還特別有本錢 邊告邊弄人」、「會找人給他好看」等,另戴女自認因恐懼而產生精神壓力,因此2024年及今年對張男分別提出刑事、民事告訴,求償10萬元。
但刑事部分,檢察官偵結後,因該群組成員人數眾多、均為匿名,且對話過程中並未具體提及雙方之真實姓名,認為張男並無妨害名譽的行為,且戴女自稱產生精神痛苦,卻未提出醫療紀錄的相關證明,因此對張男做出不起訴處分,戴女雖曾提出再議,但亦遭到駁回。
今年3月,戴女又對張男提出民事侵權損害告訴,並求償10萬元,而她主張因為過去不知道張男真實姓名,直到提出刑事告訴後,才知曉對方身分,才會遲至今年才提出民事求償,不過法官根據檢方偵查相關卷證,發現雙方不僅早已熟識,也曾相約聚會,認為戴女主張不足採信,因此以此案已逾法定的2年求償時效,最終判張男勝訴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