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美犬遭拖行沿路滴血 熱心騎士追車急示警
網友在嘉義地方社群貼出影片,一名男子騎乘機車行經道路時,後方竟拖著一隻白色博美犬,小狗因跟不上車速,整隻趴在地面遭一路拖行,柏油路上留下明顯血跡。後方熱心騎士見狀,立即追上前大聲呼喊要求停車,提醒男子狗狗已經流血,男子這才停車查看,將受傷的博美犬抱起。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不少民眾質疑飼主怎麼會沒發現狗狗遭拖行。
嘉義市議員顏翎熹表示,事件發生後持續向市府建設處了解處理進度,也關心狗狗傷勢及後續照顧。她指出,狗狗事發當天已送醫,經檢查前肢腳底磨破皮,後肢也有輕微擦傷,經包紮及藥物治療後無須住院,已由飼主帶回照顧。
車主辯稱沒發現狗遭拖行 市府限期陳述意見
袁姓車主向警方表示,博美犬是孫女飼養的寵物,當時準備騎車外出,疑似因牽繩勾住機車立柱,自己並未察覺狗狗遭拖行,直到路人提醒才停車查看。市府建設處表示,掌握網路影片後已主動報警,會同警方透過車牌追查找到車主,並取得獸醫診斷紀錄,作為後續調查及裁處依據。
顏翎熹指出,建設處目前正簽核通知函,預計要求車主11月13日前提出陳述意見,再彙整相關證據並會辦法制單位。針對民眾質疑影片已拍下拖行過程,為何不能直接開罰,她說明,依《行政罰法》第42條,裁罰前原則上須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仍須釐清行為人是否知情,以及究竟涉及故意或過失。
狗狗止血療傷持續追蹤 故意虐狗最重關2年
建設處4日表示,狗狗前肢傷勢主要為皮膚磨損,已完成傷口處理及包紮,後肢僅輕微擦傷,目前精神及活力尚可。市府當天下午也派員前往飼主住處探視,確認犬隻活動情形,後續將持續追蹤傷口復原及照顧狀況。
建設處指出,後續將依行為人是故意或過失,以及犬隻實際受傷程度認定責任。若故意傷害動物,未達嚴重傷害可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若造成嚴重傷害,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若因疏忽造成犬隻受傷,未達嚴重傷害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若造成嚴重傷害則可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市府強調,將依調查事證依法嚴正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