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今年7月23日,崔女透過Threads帳號,散布簡舒培的深偽影片,影片中的「假舒培」說道,「對,我就是會霸凌國民黨縣市公務員的幹輸賠,幹就是幹到飽的幹,輸是輸光光的輸,賠是賠光光的賠,我就是要在星期五下午5點告知國民黨縣市公務員,星期一給我交出100萬頁的文件,你不爽就不要投給台北市大安、文山區的我和苗博雅阿」等語,讓不少網友信以為真。
簡舒培看到影片後憤而提告,北檢檢察官偵結,認崔女的行為涉犯《個資法》、《刑法》加重誹謗等罪,建請法院從一重以請求法院從一重的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並聲請沒收作案手機。
選罷法、偽造文書不起訴
警方另報請偵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罪嫌,檢察官認定,簡舒培是在今年9月2日才登記參選,而崔女是在7月轉發影片,當時簡舒培尚未登記,不能因事後登記參選為候選人,就回溯構成該罪。
至於偽造文書罪嫌,檢方認為,影片中的發言者確為簡舒培本人,遭竄改的是言論內容的真實性,未涉及冒用名義或變更文書名義人的同一性,難認構成偽造文書罪。這2部分若成立犯罪,均與起訴部分具有裁判上一罪關係,因此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