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送中」運動入獄服刑的黃之鋒自2020年底被羈押6年,原定2027年1月就能刑滿出獄,不過,香港高等法院5日指控黃之鋒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並再度依《香港國安法》對其判處10年監禁,引發社會關注。
對此,梁文傑今天下午主持陸委會例行記者會時,表達強烈的譴責和憂心。他指出,黃之鋒之前是因反送中運動而被判4個月到13年半的不等的刑期,然後後來又因為民主派的初選案被判4年8個月,從2020年末就關押到現在。
梁文傑表示,那時黃之鋒20歲,今年已經30歲,現在中共和港府繼續利用港版國安法,對黃之鋒羅織罪名,進行無止盡的政治追訴,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和法治基石。
梁文傑說,如果等到黃之鋒再出獄是10年以後,他是40歲,大家可以想像一個人從20歲一直被關到40歲,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他最後呼籲,中共和港府應停止對民主派人士的打壓和司法迫害,終止以國家安全為名的政治濫訴,保障港人應有的基本人權和言論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