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被罵氣到憂鬱失眠 怒求償8萬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25日下午1時30分許,鄭姓高職生在教室內進行課堂口試時,因不滿曾姓老師未將其評為滿分,當場情緒失控對著老師怒吼「幹你娘,你是在刁我嗎」等語。
曾姓老師遭公然侮辱後精神備受打擊,陸續前往醫院就醫,被診斷出患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之適應障礙症」與「失眠症」。曾姓老師認為名譽與健康權受損,依法要求鄭姓學生與其父母連帶賠償醫療費2,490元及精神慰撫金8萬元。
法官審酌「1理由」 慰撫金降至1萬元
橋頭地院橋頭簡易庭審理時,鄭姓學生與其父母對醫療費用2,490元表示沒有意見,但抗辯認為8萬元的精神慰撫金金額偏高。法官檢視少年法庭宣示筆錄及診斷證明書後,認定鄭姓學生行為已毀損老師名譽並造成精神痛苦。惟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資力、學經歷及加害程度等狀況後,認為精神慰撫金以1萬元為適當。最終判決鄭姓學生及其父母應連帶賠償醫療費與慰撫金共1萬2,490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