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育丞從事警職14年,長期任職外勤工作,他於今年2月提出離職申請,想在離職前把假全部休完,卻長官以排班輪序為由拒絕,林男心生不滿,3月7日下午巡邏結束後,趁械彈室監督幹部未注意之際,將真槍實彈暗藏在隨身攜帶的袋鼠袋內,並將自備的假槍彈繳回到櫃子內。
被抓包未辯解 只喊「隊長逼我的」
同日傍晚,值班警員在械彈室清點槍彈數量時發現異常,前往待勤室質問林育丞是否忘了還槍,林男沒有出現錯愕、驚訝的神情,也沒有辯解忘記歸還,而是一再確認長官是否知情,並大聲表示「我被隊長搞得壓力這麼大」、「隊長逼我的」。
辯一時忘記 檢察官不信
林育丞到案後辯稱,他是怕巡邏時遺失真槍彈,才會收在隨身攜帶的袋鼠袋裡,再將袋子佩掛在防彈背心內的下腹處,退勤時繳還槍彈時一時忘記,才會觸法。
檢察官比對真槍彈與假槍彈的外觀、顏色及重量,確認兩者有極大差異,用肉眼就可輕易辨識,再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花費比平常更久的時間繳還槍彈,檢察官認為,他應該可以在卸除子彈、排列在彈盤過程中,輕易發現差異,因此對其「一時忘記」的說詞不予採信。
2度作勢開槍 詭異行徑曝光
檢察官還發現,林男早在2月案發前繳還槍彈時,在手槍上有子彈且上膛的情況下,2度舉槍朝械彈室外作勢開槍,行跡詭異,勘認他是不滿長官管理方式,基於報復心理才會犯案。
北檢6日偵結,檢察官認定林育丞涉犯非法持有制式手槍、子彈等罪,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