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傑剪斷電子手環後由北到南全台流竄59天,期間至少47人在不同階段協助轉移、藏匿或提供車輛與船隻,10月28日深夜,張俊傑現身基隆正濱漁港,先跳上停靠港邊的「錢春168號」,再利用監視器角度死角跳至隔壁的「滿瑞富6號」,企圖製造搭乘「錢春168號」的假象,登船後隨即以漁網遮蓋隱匿身形躲避安檢稽查。
「滿瑞富6號」出港航行十多個小時後,29日下午抵達台灣海峽與東海交界處,將張俊傑移交對岸接應的中國漁船,依照時間換算,張男應已成功登陸。
專案小組追查發現,47名協助者中絕大部分人不知道張俊傑真正身分與涉案背景,多數僅是受黑幫或中間人請託、拿錢辦事的在地接應與基層工作人員。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華亭、黃新嘉及4名印尼籍漁工涉犯特別法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及逃亡之虞,昨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深夜裁定6人全部羈押禁見,同案李姓船東則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