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某日,一名年輕女子到信義區拉麵店用餐,吃完飯後步行到捷運站,普通行程卻讓她成為怪人的目標,吳姓老翁在人行道上看到女子後,竟一路尾隨到捷運站,期間3度摩擦女子肩部,第一次女子以為只是碰巧,不以為意,第2次發現是同一人所為,立即叫住吳翁,但對方卻不予理會,逕自往反方向走。到了第3次,女子在捷運站又被吳翁摩擦,確定他是故意的,以《性騷擾防治法》報案。
除了報警外,女子也在社群平台揭露吳翁的行為,誰知竟吸引有同樣遭遇的網友,聲稱在永和永安市場也被同一人摩擦騷擾。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吳翁身分將他依法移送,北檢檢察官偵訊,發現吳的確住在永安市場附近,可能早已犯案多次。
吳翁到案後辯稱,自己患有一種怪病,喜歡摩擦人類和物品,卻拿不出診斷證明佐證,北檢偵結後,認為吳翁確實故意,但因摩擦的是肩部而非隱私部位,依《跟騷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