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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13:07:00
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今天(1日)起正式上路。內政部表示,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台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目的在鼓勵逾期居留的人,勇敢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出面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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