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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56:00
苗栗一名房東與租客在契約上載明「房客不得隨意讓他人留宿」以及「房東得進入房間抄電表」等條款,但她未經同意擅自闖入,還拍下房客與男友留宿的照片,以為自己拿到鐵證,卻沒想到這麼做反讓自己吃上官司,最後還得賠上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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