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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2:55:00
新北市林姓男子以「要申報股利,需要身分證影本」為由,將弟弟名下、市值約1500萬元的10萬股股份悄悄轉移到自己女兒名下,還以弟弟名義完成贈與稅申報書、聲明事項表與贈與契約書等整套文件並送至稅務機關。弟弟收到稅務公文後才驚覺被「代簽」、氣得立刻報案。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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