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即時
2025/12/19 14:34:00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今年3月間,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新店區北新路與順安街口,在停等紅燈時因聽到手機訊息聲,低頭查看兒子傳來的訊息,遭警方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為由,開罰3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當時車輛完全靜止,且紅燈尚有20至30秒,僅是短暫低頭並未手持,主張並未影響行車安全。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