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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5:38:00
一名李姓男子於浙江宏廈建設公司擔任多年總工程師,日前上司請他幫忙貸款,以利公司順利經營,李先生認為,自己於公司任職,被老闆視為「自己人」,加上過去其他高層也曾為公司貸款,遂貸了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250萬元),未料不到1年,公司又讓李先生等8名員工貸了人民幣2500萬(約新台幣1.1億元);如今公司破產,員工想把錢討回,老闆表示,自己也想讓員工貸款轉移到公司,但「銀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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