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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52:00
南投縣名間鄉前鄉長謝朝輝與機要秘書黃中元,2004年利用集集攔河堰發電廠工程施工期間,藉勢藉端向業者索賄900萬元,甚至大剌剌在公文批示「持續封閉道路」逼業者就範索賄900萬元,謝、黃各被依貪污罪判8年、7年確定。名間鄉公所事後賠償業者140萬元國賠金後,轉向黃男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黃男有故意不法行為,判決他必須全額賠償公庫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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