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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20:31:00
台南市某國中翁姓女教師被控在主任儲訓課程中,結識已婚的嘉義市某國中陳姓男教師,兩人隨即展開熱戀。翁女不僅與陳男以「老公、老婆」相稱,更在台南同居、共同上下班。陳男為此拋妻棄子,逼得正宮邱女一面工作、一面苦撐家計。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翁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處翁女須賠償50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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