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指出,本次談判的核心在於將台灣對等關稅調降至15%且不與最惠國待遇(MFN)稅率疊加,使台灣出口產品在美國市場能享有與日、韓、歐盟同等的競爭條件。此外,美國承諾無論未來「232條款」如何擬定,將給予台灣半導體及其衍生品、汽車零組件和木材等適用232關稅最優惠待遇。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本次代表出行美國,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所謂「不疊加」的計算方式,與美國給予歐盟、日韓及瑞士等國家的標準一致。此外,鄭麗君表示,台灣更是目前唯一爭取到半導體及其衍生品在232條款有最優惠待遇者。
她指出,未來不論美方制定的稅率為何,台灣都將享有「配額內零關稅」以及「配額外15%優惠關稅」的待遇,其中零關稅配額量更是優於其他國家,達到投資產能的2.5 倍。此外,赴美投資企業所需的設備、原物料與領組件亦可互免對等關稅及232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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