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有鑑於近年來資產管理市場、投信事業持續發展,相對業務經營風險伴隨而來;另外,近期也發生投信事業利害關係人內部控制缺失違規情事,因此,金管會從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資訊揭露三大面向,提出十項強化投信事業治理措施。
一、公司治理:
(一)一定規模以上投信事業設置非利害關係董事,並由非利害關係董事設置公司治理委員會,負責事業之利益衝突辨識與防制措施,及規劃事業相關內部規定或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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